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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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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公司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信息完善工作。如您的相关信息已发生变化,请您留意和配合以下事项:

  一、个人客户

  个人客户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个人客户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和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投资者需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在本公司开立账户的个人客户若留存的前述身份信息缺失、错误或发生变化,请及时通过以下方式办理身份信息更新手续,更新渠道如下:

  1、公司官网

  如您通过我司官网、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开立了基金账户,请登陆我司官方网站:www.igwfmc.com,点击“交易查询-网上交易登录-账户-客户资料修改”更新个人信息。

  2、手机APP

  投资者可以登陆我司手机APP客户端“景顺长城基金”: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登录-设置-个人设置”,更新个人信息。

  二、机构客户

  机构客户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类型;机构客户身份信息包括机构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和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类别、号码和有效期等。如前述信息变化的,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立账户的机构客户需要将相关资料盖章版原件寄送至我司直销柜台办理身份信息更新手续。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机构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机构客户应及时提供、更新相关受益所有人信息和资料。

  上述具体事宜可致电我司直销柜台(0755-2238 1669/1659/1663)咨询。

  自2019年6月13日起,我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情况有权对身份信息缺失的账户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请您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我司在进行上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支付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1年4月16日至4月29日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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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两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两年的对应日。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日历月不存在该日的,则为对应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2021年4月16日至4月29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

  本基金本次自由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在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单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除外。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到4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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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如开放期内出现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申购或者暂停大额申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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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就赎回费及归入基金资产比例而言, 1个月指30日。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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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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