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1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并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同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号)。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协调相关各方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相关内容仍待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准确、完整,公司在2021年4月2日申请延期的基础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提出延期回复的申请,公司预计将于2021年4月16日前回复《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协调相关各方加快进度,尽快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