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1-015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邮件与电话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汤兴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1-016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2020年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于公司和关联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曾用名“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同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下属公司,随着彼此业务交流的增多,双方业务合作不断加深,使得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与实际发生额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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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汤兴良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八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注册资本:55939.22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20584462Q;
住所:无锡市城南路3号;
主营业务: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成套发电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销售;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安装;金属材料、机械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I级锅炉(参数不限)安装、改造、维修;房屋租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煤炭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20年9月30日,华光环能总资产1,447,328.64万元,净资产662,997.12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32,001.41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45,194.53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和华光环能同为国联集团的下属公司,公司董事长汤兴良先生为华光环能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华光环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光环能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华光环能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扩大公司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