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2021年4月9日已交易了19个交易日,剩余11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8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核实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