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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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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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2、以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及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