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1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3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3月2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被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核查期间,不存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漏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