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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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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9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健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旭融风情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的顺利推进,项目业主方南昌昶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昶坤”)引入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宝旭”)作为项目开发商/投资方,负责支付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为明确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业主方南昌昶坤、投资方南昌宝旭与施工方国海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共同签署《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备忘录》,约定:南昌宝旭负责“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项目”所有资金投入,工程结算款由南昌宝旭根据工程确认进度向国海建设支付,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南昌宝旭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姜旭先生,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子公司国海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工程施工业务整体竞争力,国海建设拟与其参股公司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盛”)签订相关委托合同,接受由江西中盛提供的供应链服务,由江西中盛为国海建设定向采购钢材等工程物资,总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国海建设将结合资金情况,根据工程物料需求分批次向江西中盛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一年。上述业务综合年化成本12%,本公司为国海建设的该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江西中盛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唐”)为国海建设的该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国海建设以持有江西中盛9%的股权向江西中唐提供反担保。

  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任江西中盛董事,江西中唐为江西中盛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2: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如下:

  提案1.00:审议《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2.00:审议《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网(http://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钻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旭融风情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的顺利推进,项目业主方南昌昶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昶坤”)引入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宝旭”)作为项目开发商/投资方,负责支付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为明确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业主方南昌昶坤、投资方南昌宝旭与施工方国海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共同签署《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备忘录》,约定:南昌宝旭负责“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项目”所有资金投入,工程结算款由南昌宝旭根据工程确认进度向国海建设支付,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未参与表决,程序合法。审议程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子公司国海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工程施工业务整体竞争力,国海建设拟与其参股公司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盛”)签订相关委托合同,接受由江西中盛提供的供应链服务,由江西中盛为国海建设定向采购钢材等工程物资,总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国海建设将结合资金情况,根据工程物料需求分批次向江西中盛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一年。上述业务综合年化成本12%,本公司为国海建设的该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江西中盛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唐”)为国海建设的该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国海建设以持有江西中盛9%的股权向江西中唐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3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旭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或“子公司”)100%股权。在收购前,国海建设已与姜旭先生控制的南昌市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名: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宝旭”)签订了“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施工承揽业务合同,合同金额3亿元,工程地点为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C04-03地块。南昌宝昶将“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项目分包至国海建设进行施工,上述项目的业主方为南昌昶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昶坤”)。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姜旭先生为公司董事,并于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确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于2020年1月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04)等相关公告。

  2、因项目开发模式以及建设备案需要,上述“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的业主方南昌昶坤重新将上述项目分成三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于2020年11月6日发布的“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一标段”、“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二标段”、“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三标段”项目的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国海建设为上述项目三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2020年11月11日,南昌昶坤与国海建设分别签署了《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三标段施工合同》,上述三个标段的施工合同金额总计3.38亿元,工程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以西,云飞路以南(即: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C04-03地块),工期730天。上述合同签署后,国海建设与南昌宝旭签署的施工合同随即终止,公司“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分包方变更为南昌昶坤,合同金额变更为3.38亿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工程项目发包主体及金额变更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145)。

  3、近日,公司收到南昌昶坤的通知,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南昌昶坤引入南昌宝旭作为项目开发商/投资方,向施工方支付工程结算款项。为明确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业主方南昌昶坤、投资方南昌宝旭与施工方国海建设拟签署《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约定:该项目由南昌宝旭负责所有资金投入,工程结算款由南昌宝旭根据工程确认进度向国海建设支付。

  4、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昌宝旭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姜旭先生,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昶坤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南大道观洲公寓

  法定代表人:王阁袓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4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065372681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期货、证券、金融、保险除外);房地产开发(以上项目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南昌昶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说明:南昌昶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干家大屋1栋803室

  法定代表人:姜波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36UNDT47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姜旭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姜旭先生为南昌宝旭的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

  其他说明:南昌宝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南昌昶坤已于2020年11月11日签署的《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三标段施工合同》,上述三个标段的施工合同金额总计3.38亿元,工程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以西,云飞路以南(即: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C04-03地块),工期730天。本次拟签署的备忘录约定:该项目由南昌宝旭负责所有资金投入,国海建设负责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款由南昌宝旭根据工程确认进度向国海建设支付,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工期、付款条件、付款方式等条款不变,由各权利与义务方根据上述三个标段的合同继续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揽,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董事姜旭先生控制下的其他主体发生的关联业务尚有《萍乡尚贤苑项目》,合同金额为3.6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在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此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由业主方公开招标确认,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未参与表决,程序合法。审议程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3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审议《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2.00:审议《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21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4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梁惠玲

  证券事务代表胡昕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8、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会期1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3”,投票简称为“金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临时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3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子公司国海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工程施工业务整体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拟与其参股公司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盛”)签订相关委托合同,接受由江西中盛提供的供应链服务,由江西中盛为国海建设定向采购钢材等工程物资,总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国海建设将结合资金情况,根据工程物料需求分批次向江西中盛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一年,上述业务综合年化成本12%。

  2、该业务需提供的担保措施包括:1、保证担保:公司及江西中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唐”)为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的支付、供应链服务费的支付等;2、股权质押反担保:国海建设与江西中唐签署《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将国海建设持有的中盛的9%股权质押给江西中唐,为该项业务提供反担保。

  3、国海建设持有江西中盛9%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任江西中盛董事,故公司与江西中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构成的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樟树街555号赣铁九龙府四期项目(HJZ702-TD01/TG02地块)7#酒店楼一层

  4、法定代表人:邱纪刚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督部门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轮胎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纸浆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关联关系:国海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持有江西中盛9%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任江西中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中盛为公司关联方。

  10、其他说明:江西中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西中唐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中唐贸易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樟树街555号赣铁九龙府四期项目(HJZ702-TD01/TG02地块)7#酒店楼一层

  4、法定代表人:黄河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税仓库经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轮胎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浆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关联关系:江西中唐为江西中盛100%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持有江西中盛9%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任江西中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中唐为公司关联方。

  10、其他说明:江西中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80号

  4、法定代表人:姜旭

  5、注册资本:12,000万

  6、成立日期:2019年5月27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国海建设与江西中盛拟签署《委托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买卖合同》与《供应链服务合同》,双方约定:国海建设将以不定期且多批次的方式向甲方采购钢材、模板、方木、加气块等建筑原材料,但国海建设因多批次采购而产生的应付货款余额合计(扣除实际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采购货物的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供应商详细说明、供应商资质等内容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内容约定为准。江西中盛同意接受国海建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开展,国海建设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前向江西中盛支付尚未付清的货款余额的10%作为保证金,供应链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约定的采购货款结算金额*90%*11%。

  2、公司与江西中盛拟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根据国海建设与江西中盛签署的《委托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买卖合同》与《供应链服务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供应链服务费、货权过户费、仓储保管费、物流运输费(如有)、逾期利息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含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3、江西中唐与江西中盛拟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江西中唐根据国海建设与江西中盛签署的《委托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买卖合同》与《供应链服务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供应链服务费、货权过户费、仓储保管费、物流运输费(如有)、逾期利息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且包含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江西中唐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4、国海建设与江西中唐拟签署的《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国海建设以其持有的江西中盛9%的股权质押给江西中唐,以保证江西中唐承担担保责任后产生的债权得以偿还。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拟签署的《委托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买卖合同》、《供应链服务合同》、《保证合同》与《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认,价格公允。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业务的开展能进一步拓宽国海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工程施工业务整体竞争力,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2020年11月与江西中盛发生一笔2,840万的融资业务,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与其投资参股公司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由此产生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业务的开展能进一步拓宽国海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工程施工业务整体竞争力。同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担保,亦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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