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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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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已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号、2021-025号)。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下午14:4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田永忠先生因公务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副董事长王冲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推选黄云静女士代为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90,667,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6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37,518,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148,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7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148,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148,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7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表决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孙成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376,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79%;

  反对279,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05%;

  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58,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28%;

  反对279,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265%;

  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孙成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勇先生、纳鹏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勇先生、纳鹏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90,600,3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1,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30%。

  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纳鹏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90,600,41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1,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32%。

  纳鹏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勇先生、纳鹏杰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长皓、孙洪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

  孙成余先生简历

  孙成余。男,汉族,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第二冶炼厂主任工程师、副厂长,云南冶金曲靖有色基地建设指挥部技术管理处主任工程师,驰宏锌锗曲靖锌厂党总支书记、厂长,驰宏锌锗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会泽冶炼厂经理、党委书记,云南冶金董事长助理。自2021年3月24日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2021年4月9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孙成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杨勇先生简历

  杨勇。男,1965年10月生,高级会计师(正高级),注册会计师 ,现任云南天赢投资咨询公司和昆明市西山区天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9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勇先生曾担任云南白药集团股份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富滇银行外部监事和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勇先生多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主持过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股份公司改制上市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对公司、企业的财务运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杨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纳鹏杰先生简历

  纳鹏杰。男,196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云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导。2000年至2014年历任云南财贸学院投资研究所副所长、云南财经大学投资研究所所长、MBA教育学院院长、商学院党委书记。现任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4月9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纳鹏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过去三年内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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