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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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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董事孙晓峰先生、李玉先生、翟怀宇先生、王立军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张凤瑛女士、王化民先生、刘树森先生、毛志宏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隋殿军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1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亿元,期限 1 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副主席仇健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监事陈继忠先生、陈波先生、陈亚春先生分别委托监事仇健先生、赵凤利先生、张秀影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

  ● 本次结项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与本次结项的剩余资金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结项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1,051.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一并将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48,967,851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5,510,799.90元。2017年6月1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1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0101011000008472号银行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注*:经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114,180.82万元变更为75,460.90万元,变更完成后,尚余募集资金38,719.92万元暂未确定用途。

  经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及高新技术研发、中试车间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亚泰医药产业园B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资产和“亚泰医药产业园D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全部资产转让给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亚泰医药产业园B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21,133,367.63元、“亚泰医药产业园D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7,105,714.62元分别永久性补充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1年3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

  注1:截止日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原因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整体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投产。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剩余募集资金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了建设、采购成本和费用;通过加强生产综合管理,优化了整体工艺设计;根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设备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设备柔性化生产,减少了部分生产设备的采购;项目现产品均为大型预制构件,暂不需要使用封闭库房存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封闭库房建成后闲置,暂不建设封闭库房,后续如有需要再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过程中,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四、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安排

  经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114,180.82万元变更为75,460.90万元,变更完成后,尚余募集资金38,719.92万元暂未确定用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该部分资金在确定用途之前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依据稳健经营的原则,为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上述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4月8日,公司将 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1,051.88万元(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1,551.08万元,与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差额部分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亚泰集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泰集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

  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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