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10月28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一、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到期赎回了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8.75万元。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