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10 股票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7000381,发证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有效期三年。
此前,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本次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0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效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5,719,6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1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6,486,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7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9,233,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4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7,938,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6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574,2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83%。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05,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24,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05,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24,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05,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24,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10,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28,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13,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31,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13,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31,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05,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24,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莉、秦洁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