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堡龙”)于2021年3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1】第 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作出如下回复说明:
你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函”),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合计1.89亿元。你公司在回函中称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在2018至2020年间向供应商普宁市澳亚服饰有限公司、普宁市澳龙服装有限公司、普宁市辛格仕服饰有限公司等供应商提供借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余额为13.71亿元。请你公司说明:
一、请分别说明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开始合作的时间、采购的主要商品、结算方式、过去五年同该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向该供应商提供借款的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的主要用途、借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借款是否已有逾期以及上述供应商是否具备偿债能力。
回复:
1、公司主要向上述供应商采购服装、服装加工及服装原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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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普宁市澳亚服饰有限公司原名揭阳市普侨区澳亚服饰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更名为普宁市澳亚服饰有限公司。
2、供应商向公司借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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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借款用途主要系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利息收入,具备商业实质。上述向供应借款部分已逾期,供应商偿债能力不足。
二、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061.85万元、1,772.48万元。请结合货币资金、借款等科目余额的变化说明你公司说明上述借款的资金具体来源,是否将外借借款或生产运营资金用于向供应商提供借款,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回复:
1、公司定期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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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借款余额为137,056.05万元,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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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借款主要来源于闲置资金及部分银行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根据会计师审计意见对上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借款来源,与上述供应商之间的采购历史、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公司资金被变相占用等情形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中兴财光华柏堡龙项目审计组2021年2月底正式进场审计,正在对2018.1.1-2020.12.31期间柏堡龙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历史、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目前核查情况,柏堡龙公司对供应商的借款来源、柏堡龙公司与特定供应商之间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公司资金被变相占用等情形尚不能确定。
由于借款期间横跨3年,且本年取得了以往年度未曾取得的资料和证据,审计组正在对相关资金流水进行逐笔核对,相关工作量非常大。
另外,由于年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部分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比如:审计组已与特定供应商沟通了函证事宜,且已经针对相关借款及担保情况对供应商寄发了函证,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函;审计组计划对特定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由于相关人员行程安排,目前尚在计划阶段。
目前,审计现场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兴财光华柏堡龙项目审计组将严格执行各项审计程序,全面核查相关问题,尽快形成专业判断,按期如实披露柏堡龙公司2020年度审计结果。
四、请公司说明公司内控制度是否有效进行核查。请独立董事就公司内控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回复: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过程存在缺陷。
2、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过程中存在重大缺陷。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