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49,690,9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91%。本次陈刚先生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3,0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9.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9%。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陈刚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54%,占公司总股本的3.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持股总数为754,235,734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4,705,10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5.21%,占公司总股本的5.63%。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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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的安排。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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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