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2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邮发议案,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4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6票。
公司董事杨志杰、陈艳、李付宁、林红宇、王春、成林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2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王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洋王”)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4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2016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13日。
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8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3.555元/股。锁定期自公告日(2016年9月14日)起12个月,即2016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55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22,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转增股数为1,947,15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41,450股。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1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转增股数为1,168,29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
公司已于近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4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已经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各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4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备查文件:
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独立意见》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