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监事张维军、王宝慧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对相应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定对相应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5月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维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朱兆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四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1年5月8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维军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6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天智航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0年10月至今,历任天智航技术部经理、系统与软件开发部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首席工程师。
截至目前,张维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张维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朱兆骐先生: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市科技金融促进会外联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金科高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4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金科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投资部高级副总裁、投资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金科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部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朱兆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朱兆骐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各位董事凭借其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着公司董事会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审慎客观、勤勉尽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各位委员凭借其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整体发展战略、结合行业趋势、市场情况和2021年公司经营目标,并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下编制了《2021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尚未盈利,为了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董事会拟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董事长以薪酬方式发放,为64.26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同时在年末以整体经营情况领取业绩奖励。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除外),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指除担任公司董事外,同时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以津贴方式发放,为6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业绩奖励两部分组成,具体由公司人力行政部根据具体任职岗位进行确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事项需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05.72万元。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421.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王彬彬、邢玉柱、朱德权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对相应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低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2.8亿元。该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董事会同意将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全部461.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对相应期权予以注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徐进、邢玉柱、王彬彬进行了回避表决。
15、《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新增第十四条“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包括银行理财等)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及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7、《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宝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王宝慧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宝慧先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6年4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1989年9月至2002年1月,任西北核技术研究所工程师;2002年2月至2013年1月,任北京航天中兴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3年2月至今,任天智航政府事务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天智航监事。
截至目前,王宝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王宝慧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历史沿革: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业务资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1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9人。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79亿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0亿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10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0.39亿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76.64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
1、基本信息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3.00万元(不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对相应期权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对相应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关联董事徐进、邢玉柱、王彬彬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能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将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全部461.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882.00万份的24.51%。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9年制定并实施《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合计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1,88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5元,授予日为2019年4月20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期:2019年4月20日
2、等待期: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授予数量:1,882万份
4、授予人数:110人
5、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0份
6、行权价格:5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A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作废或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B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作废或注销。
3、公司已完成IPO。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亿元。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分为A优秀(A)、良好(B)、一般(C)、不合格(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当年计划行权的标准系数为1.0,1.0,0.8,0。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低于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2.8亿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拟将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全部461.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系第二期行权条件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定对相应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就本次注销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B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30日
至2021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张送根、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智汇德创(天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信汇科技有限公司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股东信汇科技有限公司应对议案11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年4月28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unxiaoyan@tinavi.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4月28日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 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8日(16:00 之前)
(三) 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 2 号楼B1 层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东升国际科学园 7 号楼 2 层
邮编: 100192
电话: 010-82156660
邮箱: sunxiaoyan@tinavi.com
联系人:黄军辉 孙晓燕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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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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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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