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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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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3,131.0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2.19万元。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135.4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31.3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266.82万元,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66.82万元。

  以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378,011,155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60,223.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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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2年,十九年来派思股份立足于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成套设备供应,完成了向上下游延展完善产业链的战略布局,随着围绕天然气应用领域,形成目前四大业务板块包括LNG业务、城镇燃气运营,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燃气设备制造以及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实现了从上游液化天然气生产,到中游燃气装备为主的高端制造,再到下游燃气应用领域的城镇燃气供应和分布式能源的全产业链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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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2020年,公司主业从燃气设备制造为主转变为包括LNG业务和城镇燃气运营为主,燃气设备制造为辅的运营模式。各业务板块经营模式如下:

  1、LNG业务包括LNG生产和LNG贸易。LNG生产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管道接收中石化等天然气供应商供应的天然气,在本公司的液化厂将这些天然气液化,然后将液化天然气(LNG)销售给下游客户。为更好的发挥LNG液化天然气生产的协同效应,公司配套增加了LNG贸易业务。

  2、城镇燃气运营业务主要是提供城镇区域内燃气供应、城镇管网建设及客户综合服务业务,具体可分为城镇燃气销售和城镇燃气安装,其中城镇燃气销售指从上游供应商购入城镇燃气气源后,经处理后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城镇燃气安装业务是指为燃气用户提供燃气设施、设备安装入户服务,并向用户收取相应的安装费及燃气设施建设费。由控股公司淄博绿周、高密豪佳、雅安华燃等五家公司,提供城镇区域内燃气供应、城镇管网建设及客户综合服务,业绩主要来源于当地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

  3、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燃气设备制造,主要从事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天然气输配提供压力调节系统和天然气发电提供预处理系统。派思股份产品包括燃气输配系统、燃气应用系统和备品备件三大类。该业务版块主要采用“订单式”经营模式,根据上游客户的具体应用需求进行系统工艺设计(功能性设计)、机械集成成套设计、标准设备选型和非标设备设计,根据上述设计方案采购所需原材料,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将各类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装在一起,并经过检查、检验及测试,将产品销售给客户。

  4、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派思新能源提供从项目开发,投资,设计,安装,调试和运维一站式综合服务。目前正在运营的两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均采用的是BOO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由派思新能源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为用能单位持续提供电力、热能(蒸汽、热水)和冷能能源综合服务。

  (三)行业情况

  天然气是蕴藏于地层中的烃类和非烃类气体组成的,具有特殊气味的、无色的易燃性混合气体,与煤炭、石油一样都是古代植物残骸演化而生的化石碳能源。天然气作为一种环境友好型燃料,燃烧产物中各空气污染物单位排放量均低于煤和石油,且热值、利用效率等方面均明显优于煤炭,同时价格低于可再生能源。由于资源禀赋,煤炭一直是我国最大的主体能源,但煤炭燃烧后会产生大量污染物,煤炭生产消费的环境承载能力已经接近上限,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环保性在能源政策中被赋予了更多的权重,天然气成为“十三五”时期能源转型的现实依靠,迎来黄金发展时代。

  从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自1970年起步后,受制于天然气管网等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瓶颈以及价格等经济性因素,1970-2000年间我国天然气消费的平均增速为7.4%,占我国全部能源消费比例的2%左右,处于行业发展初期;上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随着陕气进京,西气东输等工程的投产,带动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十二五”时期对天然气发展提出具体目标,但2014年存量气价格上调之后,天然气相比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经济性优势减弱,行业整体发展速度开始放缓;“十三五”期间,国家层面的能源结构优化和环境污染治理将成为天然气消费最主要的推动力,受“煤改气”政策的影响,我国天然气的消费量大幅增加,在环保政策持续发力的推动下,煤改气的持续推进拉动天然气消费量稳定增长。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油价暴跌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市场需求短时间内实现反弹,展现出很强的韧性,根据金联创统计,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3,259.1亿立方米,比2019年消费量高出229.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5%;在供应上,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年国内天然气产量达1,88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增速与上年持平,连续四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全年天然气进口1.02亿吨,同比增长5.3%,增速保持较低水平,其中气态天然气进口3,453万吨,同比下降4.9%,液态天然气进口6,713万吨,同比增长11.5%。初步核算,2020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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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金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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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6-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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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从消费领域来看,城镇燃气、工业用气是拉动天然气消费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目前,我国终端用煤比例是29%,世界平均比例仅为10%。我国目前煤电比例为62%,世界平均比例仅为36%。我国城市天然气普及率是72%,县城只有44%。在工业领域,目前我国工业终端煤炭比例为50%,而工业化水平高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在10%以内,“十四五”时期,用煤量大的行业可能加速推进煤改气,拉动工业用气增长,天然气成为工业领域燃料清洁低碳替代的主力。在城镇燃气领域,对比天然气在一次能消费结构中占比较高的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带来天然气渗透率的提升,是驱动天然气消费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步入快车道,天然气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行业发展形成强大支撑。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发布,“推进燃气下乡”被首次明确提出,供气网络的完善和城镇化带来了更多的刚性需求,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带来总用气人口增加,各地天然气“县县通”等供气网络的延伸,都将拉动天然气消费增长;此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发电、工业用气比例也处于较低水平,未来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2019年分领域天然气消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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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

  从天然气行业发展周期来看,对比全球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1925年,美国建成了第一条长达1,000公里的跨洲输气管道,被认为是美国乃至世界现代天然气工业的起点。我国天然气消费市场开始于1970年,2004年西气东输一线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后,带动中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相比于全球天然气行业发展,我国天然气行业发展相对滞后,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仍远低于美国、俄罗斯等国家。从行业发展规律看,主要发达国家天然气行业基本都遵循启动期、发展期、成熟期的发展规律,快速发展期一般经历30年左右,如果按照30年的发展期来衡量,自2004年西气东输带动产业发展,我国刚刚经历17年的快速发展期,我们国家还有十年左右的快速发展。

  从我国天然气的供应保障能力来看,消费的增长离不开能源的保障,在国产气方面,到2025年,三大石油公司7年行动计划将收官。从已有的投资节奏看,储量和产量还将再上一个台阶。预计到2025年,国内天然气产量达2,325亿立方米,有力保障国内用气需求;在天然气进口气量方面,自中俄东线投产以来,累计输气40亿立方米,东北、西北、西南三条天然气管道的输送能力按设计均有大幅增强;随着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在“十四五”时期输送量稳步提升达到设计的380亿立方米/年输送量,若中亚管道D线在“十四五”后期建成,将使中亚管道的年输气能力从510亿立方米增至810亿立方米,我国天然气进口气量也将稳步增长;在比管道气更灵活的LNG资源供应方面,随着液化天然气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世界天然气资源供应能力持续较快增长,供应趋于相对宽松,液化天然气贸易方式更加多元,合同更加灵活,为资源引进提供更多有利条件。虽然天然气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在升高,但国内天然气勘探开采力度加大、多元化进口体系逐步建立,供应基础条件向好,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将得到改善,市场供给有能力满足国内需求,增强整体供应保障能力,发展环境相对有利。

  近年来国家多次肯定清洁能源的重要地位,“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提出2030年碳达峰目标与2060年碳中和愿景后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能源系统的安全清洁低碳高效转型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在《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发布会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发展方式,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更大幅度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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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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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上涨,主要系第四季度LNG进入销售旺季及报告期内并购项目纳入合并范围所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主要系第四季度LNG进入销售旺季、报告期内并购项目纳入合并范围及加强应收账款回收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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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310.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949.31万元,增长250.15%,主要系LNG业务、燃气设备业务以及报告期内并购项目纳入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92.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402.9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共21家,本期新增5家,减少1家,详见《派思股份2020年度报告》之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动。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3,131.0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2.1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27.21万元。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135.47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266.82万元。本期未分配利润为2,135.4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31.35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66.82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同时,考虑到公司仍处于成长期,现阶段公司盈利水平仍旧不是很高,现金流状况较为紧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公司利润分配应当兼顾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2.19万元的31.60%进行分红,本次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现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378,011,155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60,223.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仍处于成长期,现阶段公司盈利水平仍旧不是很高,现金流状况较为紧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未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具有合理性,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时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资战略部署,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2021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昆仑银行以及信托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同意公司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前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主要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 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 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 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 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5亿元以内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10日,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更好地盘活资金资源,提升资金收益,充分利用短时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自有短时闲置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由经营层遵循谨慎、风险控制的原则,定期将理财投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汇报,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形下进行理财类产品投资。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在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理财产品品种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由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理财金额和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经营层应在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更好地盘活资金资源,提升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况,委托理财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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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ENERGAS LTD.对第八项议案应回避表决,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对第十二项议案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5月11日上午9:00-11: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李启明、于颖

  联系电话:0531-80876353、0411-62493369

  传真:0531-80876353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1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9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0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3,131.0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2.1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27.21万元。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135.47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266.82万元。本期未分配利润为2,135.4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31.35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66.82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本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同时,考虑到公司仍处于成长期,现阶段公司盈利水平仍旧不是很高,现金流状况较为紧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公司利润分配应当兼顾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378,011,155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60,223.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列入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61,645万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尚智勇、谢云凯、王福增、朱先磊、李建平、李启明回避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经营层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余额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控股股东(包括其上级单位)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融资提供担保事宜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尚智勇、王福增、朱先磊和李建平回避表决。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第十八项、第十九项议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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