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分配金额679,397,497.00元。
2019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2020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公司2018年-2020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79,843,916.73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1%,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2020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20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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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能源”,股票代码“600256”)始创于1994年,原名称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2002年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同年6月5日正式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自上市以来,广汇能源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产业发展格局,矢志实业、资本两个市场,不断在国内能源领域开创先河,且荣获“五个第一”的殊荣。目前,广汇能源已形成以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指引下,公司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发展方向是,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稳定发展中亚市场,积极开拓北美市场,重点做好“四个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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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能源开发全产业链“四个三”工程示意图
公司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凭借在能源领域深耕近20年的经验,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工厂已见成效,中游投资建设公路、铁路和物流中转基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等应用领域扩大了终端市场规模。公司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及可控的成本优势,使其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能源全产业链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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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能源开发全产业链工程详解示意图
(二)经营模式
1. 内控管理模式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产业布局和经营特点,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汇编;设立了财务部、运营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审计督察部、安全环保部、招投标采购中心、法律事务部及综合办公室九个职能部室,明确了职责权限及运作流程。各层级间管理、监督体系横纵有序,职责清晰,关键风险点严格防范,日常业务操作规范管理。
2. 采购模式
LNG业务:公司主要通过自有油气田开采、自有煤炭通过煤化工生产以及外购等方式获取天然气资源。公司积极实施“控制上游资源,自主发展”的液化天然气气源保障措施,扩大自有天然气资源。公司吉木乃LNG工厂气源来自公司控制的TBM公司所拥有的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田;哈密新能源工厂自产LNG所需原材料主要来自淖毛湖地区煤矿。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境内外油气等上游资源项目,保障了公司LNG生产的气源供应。此外,随着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投入运营和扩建,公司通过国际贸易外购气的比例逐步增加。
煤化工业务:公司煤化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自产煤炭,公司充沛的煤炭储量为公司煤化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煤炭业务:在新疆区域拥有充足的、高质量的煤炭资源,可作为优质的原料煤和动力煤,通过规模化开采,实现自给自足和对外销售,保证内需外供。
3. 生产模式
LNG业务: 公司LNG业务的生产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吉木乃LNG工厂所采用的,利用天然气经深冷处理后生产出LNG产品;二是哈密煤化工项目所采用的,以煤炭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煤制天然气,再通过液化处理形成煤制LNG产品;三是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项目,通过海外贸易,引进海外LNG资源,进行LNG的境内销售,通过贸易价差,实现利润。
天然气的液化及存储技术主要系将天然气冷冻至零下162℃,在饱和蒸汽压力接近常压的情况下进行储存,其储存容积可减少至气态下的1/625。公司引进了德国林德公司的混合冷剂循环的技术,使公司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
煤化工业务:
◆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项目以煤炭为原料,选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和国产化低温甲醇洗净化技术,同步化学加工煤制天然气,经液化处理形成煤制甲醇、LNG及副产品。公司以“倡导环保理念,奉献清洁能源”为经营宗旨,在煤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积极引进国内外环保节能工艺技术,采用丹麦托普索公司湿法硫酸硫回收工艺,使硫的回收率超过99.2%;采用了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回用技术,实现了污水循环利用,减少了对原水(即新水)的需求;在锅炉烟脱硫方面,采用氨法烟气脱硫技术,脱硫率大于99.8%。公司煤化工项目先进的环保节能工艺技术,不但持续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有效控制了公司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
◆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项目以公司自有白石湖露天煤矿煤炭产品为原料,同时搭配淖毛湖地区其他煤矿的资源。主要生产工艺是对淖毛湖的块煤资源进行分级提质、综合利用,建立“煤-化-油”的生产模式,即块煤经过干馏生产提质煤和煤焦油。其副产荒煤气进入由信汇峡公司投建的煤焦油加氢项目进行净化处理后,一部分作为燃料供给干馏炉,另一部分作为下游制氢装置的原料,未来还将作为“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的原料。
◆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项目采用国内首创的甲硫醇硫化法精细生产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主要以公司哈密煤化工工厂供应的甲醇、尾气硫化氢等为原料,产出二甲基二硫(DMDS)和二甲基亚砜(DMSO)产品。
煤炭业务:公司目前已开采的矿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哈密地区淖毛湖周边,主要为露天煤矿,采用露天方式开采。露天开采主要采用“单斗电铲—卡车—半固定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同时使用950型采煤机和540型采煤机,机械化程度较高,露天开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并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公司煤矿生产安全进行。
4. 运输、销售模式
LNG业务:公司目前LNG产品运输、销售模式主要包括液进液出与液进气出两种模式。其中:液进液出方式主要是通过LNG槽车运输,运至包括LNG气化站、分布式LNG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终端供应站,满足汽车用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需求;液进气出方式主要是通过将LNG气化还原后进入管道。随着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以及公司LNG气化装置投入试运行,在现有LNG液进液出业务量的基础上增加液进气出周转量,实现气化天然气通过管网向各燃气公司、电厂等供气,未来随着贸易气规模增大将重点参与管道建设,拓展多种运输与销售路径。公司LNG销售的定价模式主要为:工业用气、商业服务用气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LNG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0#柴油的销售价格波动趋势最终定价。
煤化工业务:公司生产的煤制LNG、甲醇等煤化工产品主要采取客户自提和第三方物流运输的方式进行销售,目前以公路及铁路运输为主。公司煤化工产品作为大宗化工原料,客户群体定位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因此主要采取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定价策略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固市场占有率,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定价,追求长期合作与利润最大化。
煤炭业务: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主要通过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运输方式。公司通过自建淖柳公路、红淖铁路及物流中转基地,降低了运输和仓储成本,具备较强的成本竞争优势。其中,红淖铁路通过连接兰新铁路构建“疆煤东运”的战略通道,“红柳河站-淖毛湖站(含货场)-白石湖东站段”已于2020年11月30日起投入转固正式运营。该铁路的建成将降低公司的煤炭运输成本,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煤炭销售半径。公司近年来在新疆、甘肃等传统煤炭市场之外,积极开拓川、渝、云、贵等地煤炭市场,并加强无烟喷吹煤销售,实现煤炭销售业务多元化。同时,建立了动态的煤炭销售价格体系,实施产品差异化的定价策略,并充分利用红淖铁路的运输成本优势,取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
(三)行业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贸易逆全球化双重冲击世界和中国的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局年初总体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保障;多措并举,增强油气安全保障能力,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强油气替代能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能源发展质量,优化煤炭煤电产能结构,推动煤炭行业“上大压小、增优减劣”,坚持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产能置换政策,推动煤炭绿色开发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转型。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如下:“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0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7.5%左右;供应保障:石油产量约1.93亿吨,天然气产量约181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亿千瓦左右。”同时确定了质量效率、惠民利民、改革创新等三项重要举措和年内目标。
截至2020年末,我国能源领域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疫情促生产、增供应保安全,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基本实现,能源生产稳中有增,进口较快增长,能源供应能力和水平不断巩固提升,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下行业情况分析中所涉内容摘自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卓创资讯、中宇资讯、Wind资讯等公开信息,仅作参考。)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洁净的能源,近年来在国家环保政策始终偏紧及国内“煤改气”转型持续推进的情况下,国内天然气市场维持长期快速增长态势。“十三五”以来,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超过200亿立方米,年均增速大于10%,2020年中国天然气消费规模较2015年增长约66%,天然气已逐步成为中国主体能源之一。国家大力推行天然气的使用将助力建立清洁低碳、智慧高效、经济安全的能源体系,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加快研究制定碳中和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行动方案。在能效提升方面不断优化工艺技术方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加快研究废弃物的资源化、集约化利用,逐步实现绿色清洁生产;在产业结构布局方面,围绕负碳技术开展项目研究,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碳资源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应用(CCUS)方面开展产业布局,适时推进CCUS项目建设。在能源替代方面,积极探索适合广汇能源的新能源技术,就风光电制氢、储能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
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稳中趋缓,国内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天然气进口量有所增长,但增速有所回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888.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连续四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天然气进口量1.02亿吨,同比增长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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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月度走势图 图4:天然气进口月度走势图
2.煤炭业务
煤炭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是我国能源发展的基本方针,煤炭始终是能源安全的“稳定器”和“压舱石”。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我国煤炭行业已由“总量性去产能”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阶段,优质产能不断释放,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价格在合理区间内波动,煤炭企业盈利能力稳定。
2020年,动力煤市场消费总量增速放缓,国内保供应政策持续发力,煤炭供需紧平衡格局下,动力煤价格创历史新高。2020年原煤产量38.4亿吨,同比增长0.9%;销量36.5亿吨,同比增长0.9%;进口煤炭3.04亿吨,同比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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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增速月度走势图 图6:煤炭进口月度走势图
3.煤化工业务
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特点,以及进口大量原油与天然气对于外汇储备的压力,煤化工的战略地位不可或缺,其重要性有望得到提升。近年来,对煤炭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的新型煤化工行业凸显出较大的潜在经济价值。新型煤化工产品可以代替油气资源,市场容量较大,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较好。在过去几年油价高企的刺激下,我国新型煤化工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煤化工产业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2020年,国内甲醇市场在需求稳定偏强的背景下,受疫情影响及原油价格的剧烈波动,甲醇供给端与进口端同时受到扰动出现明显缩量,甲醇价格先抑后扬,但拉长时间来看,甲醇价格处于近十年历史价格的中位数附近。2020年国内甲醇装置产量为6,917.28万吨,同比增长4.45%;甲醇进口量1,300.92万吨,同比增长19.40%,月均进口量108.41万吨,刷新甲醇月均最高进口量记录。
2020年,国内中温煤焦油受疫情、原油下跌的影响,加氢企业开工率较低,终端市场需求情况整体疲软,加上外围因素不确定,终端油品需求表现平淡,价格下跌后长期保持低位运行。
在全球范围,二甲基二硫(DMDS)在各应用领域的消费比例依次是农药30%、染料 20%、石油17%、化工 22%、橡胶7%、其它4%,被称为农药和染料的中间体,主要用于化工产品原料用剂;二甲基亚砜(DMSO)被称为“万能溶媒”在医疗上具有伤口愈合疗效,对肌体具有很强的渗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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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国内甲醇开工率及市场均价 图8:煤焦油主产区市场均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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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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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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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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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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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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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目前已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的公司债券
(1)“15广汇01”:报告期内,足额支付2020年度债券利息175,000元,已完成了本期债券全部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2)“17广汇02”:报告期内,足额支付了2020年度债券利息30,009,450元,已完成了本期债券全部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 年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 年提前摘牌公告》)。
(3)“18广能01”:报告期内,足额支付了2020年度债券利息23,400,000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足额支付了2021年度债券利息23,400,000元,已完成了本期债券全部本息兑付工作。
(4)“18广能02”:报告期内,足额支付了2020年度债券利息23,700,000元,已完成了本期债券全部本息兑付工作。
(5)“19广能01”:报告期内,足额支付了2020年度债券利息34,000,000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足额支付了2021年度债券利息34,000,000元,已完成了本期债券全部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9广能01”公司债券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2.目前在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
(1)“17广汇01”:报告期内,完成公司债券回售申报工作,兑付回售金额为589,297,000元,足额支付了2020年度债券利息46,2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 年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公告》)。
(2)“17广汇03”:报告期内,完成公司债券回售申报工作,兑付回售金额为473,958,000元,足额支付了2020年度债券利息36,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0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0 年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930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929号),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5广汇01”、“17广汇01”、“17广汇02”、“17广汇03”、“19广能01”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AA+。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披露了2020年度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931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主体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诚信国际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国际在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所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存续期内所有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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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总资产54,120,478,466.57元,同比增长11.04%;实现营业收入15,133,627,913.31元,同比增长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6,313,125.78元,同比下降1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3,179,835.76元,同比下降5.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7,726,939.23元,同比增长12.6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均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39、043及045号)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影响如下:
1.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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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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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 2019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未对公司 2019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认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80、082及086号)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45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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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期新增子公司;
**为本期注销或转让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3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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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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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发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8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发现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梁逍、谭柏、刘常进及独立董事马凤云、谭学、蔡镇疆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发现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02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林发现及董事韩士发、梁逍、倪娟、谭柏、刘常进、马晓燕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028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1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029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03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已支付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现金分红,此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2018年-2020年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1,379,843,916.73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51%,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综合考虑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6,313,125.78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77,915,400.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35,562,281.36元后,2020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7,893,960,007.07元。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分配金额679,397,497.00元。
2019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2020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公司2018年-2020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79,843,916.73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1%,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2020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20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以LNG、煤炭、甲醇、煤焦油为核心产品,目前所涉天然气行业、煤炭行业及煤化工行业均为能源行业。能源行业的经营模式是对煤炭、油气等自然资源进行开采后,生产加工为供消费的能源产品或相关衍生化工品,再通过各种物流方式将其运输至终端市场进行销售。由此就形成了能源行业的全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资源勘探开发和生产加工、中游物流中转运输(铁路、公路、油气管网、物流基地、中转码头等)和下游终端市场销售。能源行业特别是煤炭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高度相关,并呈正向变动关系,同时,能源行业受资源地理分布特点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及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上市以来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产业发展格局。目前,公司已形成以LNG、煤炭、甲醇、煤焦油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公司目前仍处于企业发展的成长期,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指引下,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是,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凭借在能源领域深耕近20年的经验,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工厂已见成效,中游投资建设公路、铁路和物流中转基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等应用领域扩大终端市场规模,重点做好所有项目的投资建设,确保生产运行。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4.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0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以现金支付总金额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公司2018年-2020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79,843,916.73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1%,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为了有效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公司对截至2020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拟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各重点项目的生产运行,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14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5、011、015、022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召开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3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070,000股股份已于2020年4月14日过户至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锁定期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37号公告)
二、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兑现
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锁定期12个月,12个月后如达到考核目标则全部解锁。
2020年受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经营环境较2020年初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时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此情形下,出于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公司审慎评估新冠疫情对经营业绩带来的客观影响,排除各项不可控因素后,确定经营情况满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可以对满足条件的全部持有人办理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计划解锁过户安排
1、锁定期:2020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18日
2、总股数:8,070,000股
3、总人数:93人
4、办理程序: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8,070,000股股票过户至93名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证券账户
5、具体过户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事项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已通过审议确认,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同意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8,070,000股股票过户至93名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证券账户。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8,070,000股股票过户至93名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证券账户。监事会认为:公司充分考虑了受新冠疫情对经营业绩带来的客观影响,排除各项不可控因素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办理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充分考虑不可控因素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后,确认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本审议事项程序符合《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较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8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祈明,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6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3)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施昌臻,200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标准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1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一致认可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1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16点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7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7日、4月28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1年4月28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时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详细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等相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2.会议召开网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网络互动,解答投资者提问。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韩士发,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15日18: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6日11:00-12: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传真:0991-8637008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李旭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02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及监事陈瑞忠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028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