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徐辉先生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违规减持前,公司股东徐辉先生持有公司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8日,徐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239,144股,具体减持数量、价格、金额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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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徐辉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未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构成了违规减持。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股东徐辉先生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股东徐辉先生对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股东徐辉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沟通,信守承诺,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