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0,768,073.13元,2020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42,223,373.86元,加上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16,623,213.21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399,839.35元。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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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与道路货运。2020年度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实现的收入为7.91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0.98%;道路货运实现收入为2.27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4.62%;旅游业务实现收入为405.1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仅为0.26%;另外公司燃油销售和整车销售、润滑油销售业务2020年度实现的收入为5.26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33.92%。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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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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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模式
(1)汽车站场业务的经营模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分布在江西省9个地级市以及安徽省2个地级市的81个客运站。公司的汽车站场经营以向公司所属的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为主,同时也为其他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站务服务主要包括:客运代理服务、车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停车管理、旅客站务服务等。
(2)汽车客运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公车公营和公车责任经营两种模式。
公车公营指公司单独购置车辆,聘用司乘人员在相关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输。这种模式下,公司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全部票款确认为客运收入,同时承担所有成本开支,司乘人员按工作量领取薪酬。
公车责任经营指公司与员工签订责任经营合同书,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责任经营车辆进行单车考核,同时经营人向公司缴纳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和目标效益,公司向经营人按月退还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责任经营车辆的票款收入及保险、折旧、税金等运营成本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核算。在责任经营期间,经营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针对责任经营人有关安全生产运输、站场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车辆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截至2020年年末,公司建制车车辆共9391辆,其中道路客运运营车辆3758辆,公交车3163辆,出租车1810辆,旅游车281辆,货车205辆,驾驶员培训车133辆,校车41辆。公司从事道路客运的运营车辆有2568辆(占公司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总数的68.33%)以责任经营的形式交给公司职工个人经营,其余车辆计1190辆,占公司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总数的31.67%)均由公司直接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道路客运班线1649条,其中1445条班线(占公司客运班线总数的87.63%)以责任经营的形式交给公司职工个人经营,其余204条班线(占公司客运班线总数的12.37%)由公司以公车公营方式直接经营。
2、道路货运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货运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货运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运输业务、货运信息市场、公铁联运业务、仓储配送业务、商品车零公里物流运输。货运收入主要依据经营主体与客户签署的相关合同进行结算。
注:公司销售业务主要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轿车销售业务、维修服务。前述子公司从上游轿车生产厂家采购商品车,通过4S店向下游客户销售。此外,二级子公司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等企业还从事燃油销售业务。
公司旅游业务主要包括出入境旅游、境内旅游、旅游运输、法水温泉旅游景区与酒店业务(资溪县法水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等,经营主体主要为景德镇长运旅行社、江西法水森林温泉公司、黄山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九江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鄱阳县湖城旅行社有限公司等。
(二)行业情况
1、道路旅客运输行业
2020年度全国公路旅客发送量为68.9亿人次,较上年下降47%;累计完成旅客周转量4,641亿人公里,较上年下降47.6%。铁路和民航2020年度完成的旅客运输量分别较上年下降39.8%与36.7%;完成的旅客运输周转量分别较上年下降43.8%和46.1%。道路运输发送旅客量占旅客运输总量的比重由2019年73.92%下降至2020年的71.25%;道路运输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占旅客运输周转总量的比重由2019年的25.06%下降至2020年的24.11%。
近年来,受高铁成网运行、私家车保有量持续高位增长、网约车普及等影响,客运结构持续调整,中长距离客流逐步从公路转向高铁和民航,道路客运在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占比逐年下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道路客运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行业经营者普遍出现经营困难。
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环境,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具备核心业务优势和服务网络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将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2020年7月,公司荣膺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0年)”第6位。
2、道路货运行业
根据《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国公路货物运输累计完成货运量342.6亿吨,比上年下降0.3%;实现货物运输周转量60,171.8亿吨公里,比上年下降0.9%;而2020年度铁路货运量比上年增长3.2%,水运货运量比上年减少3.3%,民航货运量比上年减少10.2%。
疫情之下物流民生保障作用日益增强,道路货运需求恢复快于客运需求,服务密度大幅度提升。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广泛应用,智慧物流将成为物流业的发展方向,未来行业降本增效持续推进,互联网+货运物流快速发展,满足高效率物流需求的龙头企业将成为物流行业的核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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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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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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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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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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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江西长运公司债券2020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并确定2020年8月24日为“15赣长运”公司债本息兑付日。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1日,截至该日收市后,公司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部本金。公司债券摘牌日为2020年8月24日,上述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已实施完毕。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2日,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发行的“15赣长运”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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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1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一级子公司如下: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33户,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1家一级子公司,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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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基于关联方取得资产的成本和应缴纳的税金或协议约定,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先生、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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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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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承租的土地及房产如下:
1、本公司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18号(中心站长运停车场)的土地,租金自2011年1月1日起,确定为每年93.86万元。
2、本公司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京山北路32号、洪都南大道313号二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金为每年233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
成立日期:1997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捌佰肆拾伍万贰仟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197号B栋第15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公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汽车及摩托车检测;轿车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房屋建筑工程;自有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等。
截至2020年9月30日,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4,092.1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6,873.84万元,2020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27,101.0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6,827.3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稳定,公司关联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未发生违约情况。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长运集团承租土地和房产的关联交易定价是以长运集团获得相关资产的成本和应缴纳的税金为依据确定。
其他关联交易按照协议定价。
公司所有日常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合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协议有效期及其他主要条款均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交易价格严格按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基于关联方取得资产的成本和应缴纳的税金或协议约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预计。本着谨慎性原则,并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5,510.8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9,073.41万元,合计14,584.23万元。
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0年度,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5,510.82万元。
1、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358.82万元
子公司深圳市华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收保理款余额为3700万元(截至2019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970.6万元);对方媛应收保理款余额为2800万元(截至2019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734.51万元),因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方媛未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保理款本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50.82万元。
公司分别按账龄组合和保理款组合对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两项合计共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608万元。
2、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113.61万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2020年度计提坏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13.61万元。
3、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38.39万元
2020年度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38.3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0年度,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9,073.41万元。
1、商誉减值损失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提商誉减值损失计8,816.565万元,主要系道路客运业务与道路货运业务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较大,而营业成本中的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燃料和人工成本、修理费、路桥费等支出相对刚性,营业成本下降幅度低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公司从事道路客运业务与道路货运业务的部分子公司业绩出现亏损。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评估机构对账面金额较大的商誉进行评估,根据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结果与评估结果,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计8,816.57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1)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对原于2008年收购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经营性整体资产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614.52万元;
(2)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对原于2008年收购鄱阳县弘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129.46万元;
(3)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对因2010年合并上饶汽运旅行社有限公司形成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09.75万元;
(4)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对原于2011年10月受让兴发物流(南昌)有限公司净资产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92.54万元;
(5)本公司对原于2011年4月收购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462.25万元;
(6)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对原于2012年1月收购含山县彩虹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49.17万元;
(7)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对原于2013年1月收购贵溪市市内公交汽车有限公司客运资产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09.99元;
(8)本公司对原于2015年8月收购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55%的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140.26万元;
(9)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对原于2017年3月收购抚州市金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8.6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库存商品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82.79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0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4.05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5,510.8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9,073.41万元,合计14,584.23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4,584.2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并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分析和预计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五、监事会对《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策的规定,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是恰当的。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坚持谨慎性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序号:000360)。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 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 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 36 家分支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 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 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 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0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 15 位。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0年底合伙人共 143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全所有从业人员3,080人,注册会计师 976 人,其中有 53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9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17,640.4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不存在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丽红女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国际特许财务策划师,硕士研究生。有逾 17年审计相关业务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 15年的丰富经验。
项目拟签字会计师张燕女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自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 10 年的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凤岐先生,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 1995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现专职负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 16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申请其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拟依据《企业破产法》,以其控股子公司鹰潭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龙虎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上述两公司破产清算。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本次拟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破产清算,法院是否受理,最终裁决结果等均存不确定性。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背景和情况概述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长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96%的股权。鹰潭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鹰潭交通公司”)和江西龙虎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虎山旅游公司”)系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鹰潭长运持有鹰潭交通公司90%股权;持有龙虎山旅游公司90%股权。
鉴于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近几年连续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鹰潭交通公司资产总额为1,518.60万元,负债总额为3,512.9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94.33万元;龙虎山旅游公司资产总额为640.94万元,负债总额为2,105.6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64.70万元。上述两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鹰潭长运对鹰潭交通公司借款本息余额为2,773.93万元,对龙虎山旅游公司借款本息余额为821.67万元。因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鹰潭长运拟依据《企业破产法》,以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上述两公司破产清算。
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申请其控股子公司鹰潭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龙虎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基本情况
1、鹰潭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2751108098T
法定代表人:王国庆
注册资本: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与40号路交叉处。
经营范围: 客、货运输、运输服务,省际、市际、县际、县内旅游客运,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市际、县际、县内班车客运,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租赁。
鹰潭交通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鹰潭长运出资额为4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自然人于建华出资额为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鹰潭交通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江西龙虎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79949846XR
法定代表人:王国庆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与40号路交叉处。
经营范围:县际(旅游)包车客运;市际(旅游)包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龙虎山旅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鹰潭长运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自然人于建华出资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龙虎山旅游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鉴于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近几年因连续亏损,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鹰潭长运拟依据《企业破产法》,以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上述两公司破产清算。
四、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鹰潭长运本次拟向法院申请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可减少鹰潭长运的亏损源,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的相关业务将由鹰潭长运承接,不会影响公司与鹰潭长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鹰潭长运对鹰潭交通公司借款2,773.93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鹰潭交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496.07万元,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坏账准备;鹰潭长运对龙虎山旅游公司借款821.67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龙虎山旅游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540.93万元,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坏账准备。
鹰潭长运本次拟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鹰潭交通公司与龙虎山旅游公司破产清算,法院是否受理,最终裁决结果等均存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08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张云燕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并明确表示了表决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王晓董事长主持,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0,768,073.13元,2020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42,223,373.86元,加上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16,623,213.21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399,839.35元。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晓先生、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及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施行对子公司银行账户的统一管理和资金归集,根据各子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 2021年度子公司拟向公司借款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具体金额将视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公司实际审批的情况来确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相关手续,包括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共计 16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申请其控股子公司鹰潭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龙虎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申请其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鉴于鹰潭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龙虎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近几年连续亏损,已资不抵债,同意子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以上述两公司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上述两公司破产清算。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规划(2021年度至2023年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至第五项议案、第八项议案、第十二项议案、第十三项议案、第十五项议案、第十六项议案、第十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监事黄俊先生、刘志坚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共计 16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策的规定,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是恰当的。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
2、2019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41.28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35,167,4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81,714.5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785,773.5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05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2013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475.18万元;2014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798.61万元;2015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691.37万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9.16万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430.74万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8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0.7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24.65万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9,524.6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666.59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2,778.58万元置换前期已偿还的银行借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归还银行借款的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6月修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在正常履行当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791900007310702)已于2014年2月销户,账户余额5.2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36001050800052510407)已于2017年7月销户,账户余额362.63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360010507700525046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1502211029300105263)已于2019年6月销户,账户余额115.8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36001050770052504633)已于2020年4月销户,账户余额67.41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193219093147)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19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注: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811570103500238330)已于2020年8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2020年度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
“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位于南昌市南莲路。项目共两期,其中,一期工程已经于2014年完工。公司在准备实施二期工程建设时,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该变化导致二期工程一直未予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南昌市干线路网规划》,规划南莲路与南昌县对接,在井冈山大道-南莲路规划有快速公交BRT,现已实施并完工。
2、根据青云谱区规划,即将实施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周边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现已经开始对沿街房屋店面进行拆迁工作。
这两个政府项目的实施,导致南莲路也将被划为货车禁行范围,导致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二期工程的实施条件丧失。
为避免给上市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公司不再实施“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并将该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3,667.37万元以及累积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经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
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 为“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于境内上市企业,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实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