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39,129,230.17元。鉴于2021年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0.9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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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业务涉及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秉承“精品国药,康缘创造”的良好愿景,坚持创新驱动,以中医药发展为主体,并积极布局化学药等领域。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线聚焦病毒感染性疾病、妇科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骨伤科疾病等中医优势领域,病毒感染性疾病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热毒宁注射液、金振口服液、杏贝止咳颗粒等;妇科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桂枝茯苓胶囊、散结镇痛胶囊等;心脑血管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天舒胶囊、龙血通络胶囊、益心舒片、大株红景天胶囊、苁蓉总苷胶囊等;骨伤科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腰痹通胶囊、复方南星止痛膏、淫羊藿总黄酮胶囊、抗骨增生胶囊等;同时还拥有治疗小儿多发性抽动症的九味熄风颗粒等儿科专用药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是研发、生产、销售全方位型。
1、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国际先进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通过“研发一代、规划一代”的合理布局,运用药物开发的先进技术,研制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具有临床优势和特色的创新药物。同时,公司集成生命科学前沿技术,解码上市中药品种的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持续提升已上市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并通过上市后循证医学临床再评价,阐明产品的临床优势和安全性,以期为上市品种的学术推广及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支撑。
在持续开展创新中药研发与上市品种技术提升的同时,公司在化学药领域立足“创新为主,仿制为辅”的理念,力争在重大疾病以及其它与公司销售模式相适应的疾病领域实现创新药物研发的突破。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中心,全面统一负责公司研发、生产、经营所需物料、物品等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研发、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研发、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试剂耗材、办公用品、物品等采购计划,采购中心依据招投标管理、采购订单管理、采购付款管理等制度和流程进行采购,合理控制物料采购价格、库存,降低资金占用。通过对大宗物资供应链及产业链的深入研究,根据采购品种上、下游产业的价格分析,原料药材的价格分析与预测,同时结合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实现专业化招标采购的管理模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及旗下药品生产型子公司均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产品生产,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贯穿生产全流程链,将企业内部资源紧密地集成起来,实现资源和信息的优化和共享。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公司提供的各产品年度销售预测以及分解的月度销售计划,综合近3月销售情况及实时库存情况,制定生产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和进度要求的生产主计划;生产各子车间严格执行生产主计划,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工艺路线、生产资源等要素编制本车间生产计划,核对物料库存量、生产能力与生产计划的匹配度,依据任务优先级,分配物料和下达生产指令。通过车间调度管理实现从计划到实施的闭环控制。质量控制部做好来料质量控制、制程质量控制、成品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部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关键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营销模式主要采取专业学术推广、招商代理及普药助销三位一体的模式。
学术推广是公司医药营销的主要特色,公司坚持自建营销队伍,成立高端市场、基层市场、民营市场、第三终端市场营销团队,依靠专业学术推广队伍,通过专业医疗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各种层级、各种形式的学术推广活动,把产品临床应用研究成果传递给各级医疗机构目标医生与店员,从而提高公司医药产品的知名度和医生的认可度。同时终端药品使用情况也能由营销团队反馈至生产系统、研发系统,对公司的质量管理、研发创新、库存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招商代理模式是专业学术推广的补充营销模式,主要是针对公司部分新上市产品,为了实现快速的市场覆盖,形成市场规模,在全国进行精细化招商,由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分销配送服务,公司为经销商提供学术支持、监管考核,双方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普药助销模式主要是针对大众化的非独家产品,公司通过与医药商业公司合作完成面向终端的市场分销工作。
公司主要客户为医药商业公司,通过全国各地医药商业公司将产品销售到各类医药终端,并由营销人员进行终端学术的推广工作。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市场定价原则是:完全执行国家谈判及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
(三)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国家大力鼓励行业发展,不断出台医药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逐步推动医药行业朝着高质量、创新方向发展。其中,国家带量采购政策是近年来的重磅医药政策,该政策通过“以价换量”的原则,倒逼医药产业朝着创新方向升级,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57.3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利润总额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
公司主营产品主要涵盖医药制造业中药细分行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19年10月25日全国中医药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2020年,中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全程参与,从使用中药减轻症状、防止轻型普通型向重型转化、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到恢复期康复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20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召开的专家学者座谈会上指出,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是这次疫情防控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要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建设一批科研支撑平台,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要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要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2021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破解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出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等一系列措施。
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卫生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有潜力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政策助力,进一步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意识日益增强,加之人口老龄化加剧,中医药行业未来发展仍然值得期待。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通过科技、研发推动中药现代化的行业领军型企业,多年来始终以振兴国药为使命,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了国际先进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在新药证书、有效发明专利、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数量上均居行业领先水平。
2020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的中国专利奖评审中,公司“含有银杏内酯的制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金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发明专利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金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以功效成分群为关键质量目标的中成药智能制造技术体系创建及应用”荣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020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第五届中国医药研发·创新峰会(PDI)”上,公司位列“2020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首位;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和农工党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20年(第13届)中国医药战略大会上,康缘药业入选“2020年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榜单第五位;在由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主办的2020年(第37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公司凭借长期领先的研发创新实力入选“2020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榜单;在“2019年度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展示”发布典礼上,公司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入选“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优秀项目”;2020全国药店周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年会上,公司位列“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11位;公司还因为阻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表现获评“中国医药新冠疫情联防联控突出贡献企业”。
在中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2020)暨第二届中国中药品牌建设大会上,公司产品热毒宁注射液,凭借出众的药物循证证据、临床价值、科技价值、市场价值、质量保障力和品牌影响力,荣登“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榜”。同时公司凭借扎实的研发生产实力和稳健的市场营销能力,入选“中国中药上市公司20强”“中国中成药企业100强”;在由中国药师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指导,标点信息(集团)主办的“2020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暨米房会年会”上,公司研发生产的桂枝茯苓胶囊被大会评选为“十三五”中国医药科技标志性成果,并再次荣获“2020中国医药·品牌榜”基层终端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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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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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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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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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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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03,192.64万元,同比下降3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92.26万元,同比下降48.14%,经营性现金净流量70,110.35万元,同比下降24.26%;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5,529.62万元,同比下降9.6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9%,同比下降6.45个百分点。
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890.26万元,同比下降34.85%,净利润26,311.86万元,同比下降46.86%,经营性现金净流量57,578.17万元,同比下降29.9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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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16日之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fzb@kanion.com),或在2021年4月16日16:00之后至本次说明会结束前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方式举行“康缘药业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0:00-11:0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永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尹洪刚先生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欢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19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16日之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fzb@kanion.com),或在2021年4月16日16:00之后至本次说明会结束前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邱洪涛
联系电话:0518-85521990
联系传真:0518-85521990
联系邮箱:fzb@kanion.com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伟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永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均积极予以落实;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较为全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世华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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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方案以及董事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的促进了公司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为推动公司健康稳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企业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健全,无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也没有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开,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均积极予以落实;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较为全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永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肖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关联董事杨永春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杨永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免去杨永春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董事长肖伟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永春先生简历: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1997年进入公司,历任营销财务部经理、审计部主任、办事处经理、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经理、营销总监等。2008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杨永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杨永春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能力等情况,我们认为杨永春先生符合公司总经理职务的任职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永春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0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39,129,230.17元。鉴于2021年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0.9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1,926,356.07元,同比减少3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922,648.36元,同比下降48.14%。2020年,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受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影响,业绩有所下滑,这是公司自2002年上市以来首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业绩较大下降。
2021年2月5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9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0元/股,回购期限从2021年2月5 日至2021年8月4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截止2021年3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622,1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0,004,030.29元(含交易费用)。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回购股份,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因此,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在目前正在回购股份的情况下,为保障回购资金的支出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结合目前回购进程、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张爱国,近三年签署过康缘药业、南京高科、无锡银行、常熟银行、美思德、海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军,近三年签署过康缘药业、南京高科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肖厚祥,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亚圣象、长青农化、金陵体育、康缘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意见
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在其从事公司 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审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无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依据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现对2021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55,8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计2021年度全年日常关联方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陈凯先先生、董强先生、杨政先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1:2020年受疫情影响,销售未达预期,2021年预计疫情影响降低,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增大至不超过3.8亿元;
注2:2020年受疫情影响,销售未达预期,2021年预计疫情影响降低,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增大至不超过1.2亿元;
注3:服务业(餐饮、住宿)无法准确统计同类业务总额,故无法计算占同类业务比例。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娅
注册资本:13,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道浦路1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中药材、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保健食品的批发;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一类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日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工具、建材、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光学仪器、计算机及硬件、办公耗材、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化妆品、消毒用品销售;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医院及医药相关产业项目的投资和相关咨询服务;受委托从事医院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咨询;医疗器械设备售后维修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康缘商业资产总额为306,404.97万元、净资产为126,052.7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63,558.69万元、净利润为4,191.56万元。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2020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71%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康缘商业为康缘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康缘商业属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存在药品购销合作关系。
(二)江苏康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生态农业”)
法定代表人:朱健俭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海县李埝林场李林路
经营范围:中药材、农作物种植;中药材晾晒、烘干;水产养殖;苗木繁育及销售;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药材种植;中药材收购;中药材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蒸煮、炒制等初加工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缘生态农业母公司资产总额为20,701.69万元、净资产为6,419.3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3,039.60万元、净利润为831.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生态农业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连云港康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物业”)
法定代表人:朱健俭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盐河南路93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房地产价格评估);家政服务;房屋维修;水电安装服务;环境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洗服务;电梯维护;日用杂品销售;体育场馆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住宿服务;蒸汽热水销售;健身服务;棋牌服务;足疗服务;推拿保健服务;卷烟零售;水晶制品、工艺礼品销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缘物业资产总额为2,362.60万元、净资产为47.2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401.05万元、净利润为227.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物业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江苏礼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华生物”)
法定代表人:桂尚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2幢2层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该公司系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威”)全资子公司,南京华威系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1;证券简称:*ST百花)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礼华生物资产总额为7,094.82万元、净资产为97.5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727.98万元、净利润为-3,140.72万元。
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华威共同出资设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南京华威全资子公司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礼华生物系南京华威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礼华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康缘华威的关联法人,依据谨慎性原则,将其纳入日常关联交易统计范围。
(五)江苏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医药”)
法定代表人:肖伟
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78号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I类、II类、III类)以及体外诊断试剂(I类、II类、III类)的研发、生产;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的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零售、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新医药资产总额为15,184.8万元、净资产为4,423.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020.00万元,净利润为-4.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新医药为康缘集团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江苏康缘美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康缘美域”)
法定代表人:江希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78号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零售、批发,预包装食品生产、零售、批发,日化及个人护理用品、家用小电器、厨房用品、锅具生产、加工、销售,化妆品(护肤类、发用类、美容修饰类)、孕婴用品开发、生产、零售、批发,纺织品、床上用品、水杯、空气净化器、水机(净水器)、保健器材、家用美容保健器具、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零售、批发,图书、期刊、印刷制品、音像制品零售,货物进出口,健康信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检测,计算软件及互联网络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推广、培训、商务信息咨询,Ⅰ类、Ⅱ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的开发、零售、批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缘美域母公司资产总额为9,613.46万元、净资产为6,744.2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850.95万元、净利润为-641.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美域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 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应支付本公司的款项不会形成资金占用。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康缘商业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在该关联方负责的业务区域内的药品销售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与康缘生态农业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效控制原药材的质量,保证原药材物质基础的一致性,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控性,同时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原药材的价格控制能力。
公司与康缘物业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效降低我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与南京华威全资子公司礼华生物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化学药领域研发优势,加快公司在化学药领域布局和产业平台建设,实现公司经营品种的多元化发展。
中新医药和康缘美域租赁子公司江苏康缘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建筑,有利于江苏康缘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高已建房屋的利用率,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