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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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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3,229,562.10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01,915,222.17元,加上2020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1,973,189.67元,减去公司2020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5,262,689.96元(含税),减去2020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10,191,522.2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8,434,199.66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5,437,816.60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0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5,262,689.96元(含税),加上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5,437,816.60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80,700,506.56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5.36%。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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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属于控股型企业,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业务由下属宁波钢铁、杭钢云计算、浙江云计算等子公司开展,业务以宁波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为主,以数字经济业务为辅。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营业务为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产自销为基础,另外进行部分原燃材料以及钢材的贸易。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消费行业为冷轧压延、建筑用钢(钢结构)、集装箱制造、管线制造、汽车制造、造船、刀模具等行业。

  2、行业运行情况

  (1)2020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及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为钢铁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钢铁行业总体呈现相对良好的运行态势,钢铁生产保持平稳,产量同比增长,2020年1-12月全国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88,752万吨、105,300万吨、132,48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3%、5.2%、7.7%,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行业效益逐步回升,但存在钢材出口明显下降、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环保压力上升等诸多困难。

  (2)2020年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

  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强劲,以技术创新驱动数字产业快速发展,以业态和模式创新赋能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成为对冲疫情、平抑风险的经济“压舱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良好的产业基础以及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快速落地,使得数字经济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重要引擎,数字经济不仅在抗疫情、保民生、稳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带动了各行业“逆势”发展,5G与AI、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交织并进,与实体经济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的融合应用,实现了为设备赋智、为企业赋值、为产业赋能,加快了我国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创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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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公司下属宁波钢铁根据资金安排支付货款等,年底应付账款较9月底减少15.73亿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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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经营目标为铁水产量435万吨,板坯453万吨,热卷428万吨。报告期,公司全年累计生产铁水426.63万吨、板坯450.36万吨、热卷437.1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24.25亿元,同比增长21.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3亿元,同比增长23.47%。报告期铁水产量和板坯产量与目标略有差距,主要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组织生产方面的影响导致产量略有下降,公司通过存量板坯的调整,确保了热卷产品正常生产。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和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上午09:30在杭钢东山前楼4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3,229,562.10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01,915,222.17元,加上2020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1,973,189.67元,减去公司2020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5,262,689.96元(含税),减去2020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10,191,522.2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8,434,199.66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5,437,816.60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孔祥胜、吴黎明、牟晨晖、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在公司领取报酬,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经公司考核部门对于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业绩和履职情况的考评,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薪酬发放情况概述如下:

  1、公司董事长吴东明,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2、公司董事王伶俐、董事于卫东以及监事周尧福、监事朱利剑(监事会主席)、原董事刘安、原监事王冰、原监事王纪松均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与津贴。

  3、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的津贴为100000元/人(税后)由公司支付。

  4、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员的年薪薪酬(含税及各类津补贴)情况:

  副董事长孔祥胜1000000元,董事、总经理牟晨晖583650元,董事吴黎明1192561元,副总经理陈晓东1174800元,副总经理瞿涛583333元,原副总经理谢晨246566元,监事金钢549600元,财务总监陆才平480165元,董事会秘书吴继华560000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宁波北仑支行,农业银行宁波北仑分行、杭州崇贤支行,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北仑分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城西支行、杭州城东支行、宁波北仑支行,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宁波分行,平安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杭州分行、宁波北仑支行,中信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杭州平海支行,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光大银行杭州凤起路支行,杭州银行湖墅支行、杭州城东支行,华夏银行杭州武林支行,民生银行杭州城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228.9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钢股份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杭钢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由杭钢股份母公司统筹平衡,上述事项董事会拟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21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21年聚焦合法合规、降本增效、智能制造、坚持“绿色宁钢”的发展理念,确保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持续、健康、绿色、安全地发展。2021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拟安排技术改造项目33项,其中重点建设项目5项,包括炼铁厂烧结烟气深度处理项目、炼钢厂炉渣跨综合改造项目、炼钢厂2#连铸机综合改造项目、2号高炉技术改造项目等4个由2020年转2021年续建的涉及生产设备技术改造的项目及2021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拟新建的原料场绿色智能改造项目等项目。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21年度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168,536万元,资金计划150,051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孔祥胜、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孔祥胜、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0万元、30,000万元、100,000万元、50,000万元。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担保计划之日止。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短期现金较为充裕,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均在下属子公司开展,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拟向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和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子公司可循环借款。公司将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向相关子公司收取利息。上述借款计划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借款计划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003.8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亚运会组委会捐赠100万元,用于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的筹办工作。本次对外捐赠不属于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广大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孔祥胜、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深化钢铁产业协同效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20,041.69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向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现金1,514.7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向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现金7,080.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2:00,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第八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下午在杭钢东山前楼4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利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该报告及其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3,229,562.10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01,915,222.17元,加上2020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1,973,189.67元,减去公司2020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5,262,689.96元(含税),减去2020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10,191,522.2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8,434,199.66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5,437,816.60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营运能力。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各项相关议案进行监督。董事会成员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及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12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及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宁钢公司、紫光环保公司、再生资源公司和云计算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钢公司的相关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与该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向9.5亿元变更为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 22,403.82万元用于以云计算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杭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杭钢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00.00万元与计划募集金额280,000.00万元存在35,500.00万元缺口,故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2,500.00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2]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公司通过BT方式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2018年8月,该工程已完工投运,决算金额为28,516.41万元,本期支付工程款9,507.83万元,累计已支付29,507.83万元(含管理费991.42万元)

  [注3]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截至期末该工程实际已开始陆续投入,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注4]甘肃宏汇高浓度酚氰污水处理站BOT项目受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影响,污水处理量有所下降及污水处理费回款存在困难,导致项目未达预计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东明、孔祥胜、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均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发表了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由于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经与关联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该事项有助于公司关联交易规范开展;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和表决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认为:根据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经与关联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下属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已签署有《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根据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经与关联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拟重新签订的协议包括《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为96亿元,因2020年度铁矿石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实际发生额为117.78亿元;2020年度,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新增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对象;新增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对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采购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03)。

  (四)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

  二、关联交易对象介绍

  1、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4903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利明

  成立日期:1963年08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7,585,018.77万元,净资产3,508,072.6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59,940.32万元,净利润177,163.30万元。(未经审计)

  2、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6868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昌荣

  成立日期:1999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5楼B室

  注册资本:600万元港币

  主要股东:富春有限公司持有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进出口、再出口贸易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434,434.71万元,净资产4,917.8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5,147.98万元,净利润1,345.09万元。(未经审计)

  3、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1010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浩

  成立日期:1982年05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278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石灰石、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798,367.71万元,净资产145,657.8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44,628.72万元,净利润14,669.34万元。(未经审计)

  4、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814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燕强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1幢701-709室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99.5%的股权,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0.5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总资产815,994.50万元,净资产101,288.3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91,491.56万元,净利润18,308.13万元。(未经审计)

  5、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04218753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叶会华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0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二区26幢5层

  注册资本:36,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燃料油,重油,工业油脂,煤炭(无储存),焦炭,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矿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百货,仪器仪表,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除食品),木材及制品,纸张及制品;服务:新能源、再生能源的研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817,400.20万元,净资产33,362.8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6,304.92万元,净利润7,293.02万元。(未经审计)

  6、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144119094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科萍

  成立日期:1993年09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1202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经营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五金、电器、橡胶制品、电子产品、纺织品及原料、汽车配件、纸张及原料的批发;煤炭批发经营(无储存);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75,319.57万元,净资产8,216.8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2,281.38万元,净利润2,930.07万元。(未经审计)

  7、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201214115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雄

  成立日期:2012年6月6日

  注册地址:6 Temasek Boulevard,#27-04 Suntec Tower Four,Singapore,038986

  注册资本:4,949,938美元

  主要股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根据新加坡相关规定,除特殊许可业务外的都可以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119,070.64万元,净资产5,475.9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3,876.29万元,净利润250.12万元。(未经审计)

  8、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57221067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陆董良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287-2号原杭钢生产区再就业205幢

  注册资本:4,314.58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96.214%的股权,杭州杭钢合金钢铸造有限公司持有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3.786%的股权

  经营范围:矿微粉、金属材料、煤炭(无储存)的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总资产31,750.42万元,净资产8,034.9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546.27万元,净利润840.25万元。(经审计)

  9、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3223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雄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05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38号-1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90%的股权;浙江富春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10%的股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凭《煤炭经营资格证》经营)。 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饲料、装饰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废旧金属的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34,983.41万元,净资产9,317.6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346.03万元,净利润773.18万元。(未经审计)

  10、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CUALN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宇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28号4楼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矿产品、冶金原辅材料、食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不含本地原木)、木制品、纸张、纸浆、木浆、通信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日用百货、针织品、纺织品、厨房用具、皮革制品、家具、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丙烷、乙烯、丙烯、丙酮、苯、甲苯、二甲苯、石脑油、甲醇、苯乙烯[稳定的]、正丁醇、煤焦沥青、正已烷、1,2-环氧丙烷、煤焦油、硫磺、苯酚、4-硝基甲苯、丙烯酸[稳定的]、马来酸酐、邻苯二甲酸酐[含马来酸酐大于0.05%]、氢氧化钠、乙酸[含量>80%]、硫酸、对甲苯磺酰氯(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91,063.29万元,净资产8,020.9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9,541.00万元,净利润1,869.70万元。(未经审计)

  11、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RLQH4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锋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南西路20号二层115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8%的股权,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2%的股权。

  经营范围:利用高温工业炉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废弃物、污泥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水、大气、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环境保护与冶理咨询;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领域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11.79万元,净资产610.9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73万元,净利润27.35万元。(未经审计)

  12、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0506277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俞燕强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21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的销售,市场经营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75,023.30万元,净资产13,967.4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9,763.10万元,净利润3,846.89万元。(未经审计)

  13、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695097573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叶会华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产业区A区贤庠镇芦岙碶头区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富春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2,997.78万元,净资产2,528.1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248.16万元,净利润61.49万元。(未经审计)

  14、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D8J3FX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俊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牌头镇新升村植树王自然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60%的股权,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4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木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总资产7,041.16万元,净资产4,994.4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25.69万元,净利润-5.60万元。(未经审计)

  15、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E234E2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俞红斌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0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张村路25号万侨国际808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矿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煤炭化工产品、机电设备、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酒类;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3,746.78万元,净资产5,814.1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0,265.08万元,净利润299.63万元。(未经审计)

  16、杭州东菱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732415869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斌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颜三路116号二楼2169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持有杭州东菱物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机电设备(除轿车),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木制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皮革制品,煤炭(除储存);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东菱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0,396.34万元,净资产1,596.9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202.48万元,净利润420.21万元。(未经审计)

  17、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682900013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陆董良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2号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制造:工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汽车发动机)(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批发、零售:工程机械及配件,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服务:工程机械维修,机电设备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5,979.13万元,净资产5,709.2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5.86万元,净利润-101.74万元。(经审计)

  18、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0084441G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3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城关镇望云路88号

  注册资本:54,740.4672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67%的股权,菲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65%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粮油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9月30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78,338.33万元,净资产211,381.86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9,821.83万元,净利润1,162.69万元。(未经审计)

  19、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H2E2K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伟东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永定河路88号6幢1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51%的股权,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49%的股权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运、普通货运;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钢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吊装服务;车辆配件的批发、零售;机动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工程设备、工程机械、铁路机车租赁;房屋、场地租赁;润滑油批发、零售;铁路运输;杭钢专用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3,154.42万元,净资产1,735.6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11.30万元,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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