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影响,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金融机构等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的情形。
公司自前次(2021年3月2日)披露逾期公告至今,新增逾期债务本金及租金合计金额为30,764.0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金及租金合计金额为167,515.28万元。本次新增逾期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务逾期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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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述逾期本金仅为债务本金,逾期租金为融资租赁本金加融资租赁利息。
2、 2021年2月9日,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公司剩余全部“定向融资计划”的本金及利息进行了代偿,代偿金额合计为126,558,219.18元,包括上述已到期的2021年3月6日期,及未到期的2021年6月6日期、2021年9月6日期、2021年12月6日期、2022年3月6日期、2022年6月6日期、2022年9月6日期的全部款项。
3、 针对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展期事宜,力争妥善解决上述债务,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 大同博瑞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简称“大同博瑞”。
5、 大冶博泰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5%),以上简称“大冶博泰”。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0日和202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9、临2020-123、临2021-010和临2021-023);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0)及202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前期逾期债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逾期债务金额为167,515.28万元。
2、公司如果无法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债务,将可能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强制执行等事项,同时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形,增加相关财务费用,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诉讼、仲裁等情况被冻结资金占公司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21.18%。
3、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