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10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4日发出,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维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7日。
2020年11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王维法、韩安道、罗贤辉、陈永健、郑德州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11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王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7日。
2020年11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于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12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0年11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13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04%股份的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2021年4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15点
召开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11为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交的临时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