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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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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告编号:2021-01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6日,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收购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0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前期,你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澳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丰源”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未获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简称“重组委”)审核通过。近日,你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继续推进相关交易,相关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一、前次重组委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充分说明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未充分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请公司:(1)补充披露自前次重组委否决以来,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核心产品、业务模式、财务数据等变化情况,以及表明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证据或其他情况;(2)结合澳丰源与公司主营业务差异较大且不具有显著协同效应等情况,补充披露表明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进一步证据或其他情况;(3)说明目前重组委审核关注问题是否仍然存在,以及在当前情况下以现金继续推进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说明是否对前述审核意见涉及事项进行充分的核实和论证,详细说明相关核查过程、获取证据、判断依据及结论,并说明在此过程中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二、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作价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由 5.26 亿元下调至 4.7 亿元,降幅 10.65%;与前次重组相比,预测期内各年收入、利润均有所下降。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各类业务在手订单、客户获取情况及稳定性、料工费等情况,补充披露前次收益法评估的具体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净利润、折现率、现金流量等主要参数的具体情况和评估过程、假设和依据,论证相关预测数据的可实现性;(2)说明本次收益法评估调整的具体情况,包括上述主要参数,评估假设及过程的变动情况及依据;(3)说明前后两次评估结果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分别说明两次评估预测是否审慎,是否有进一步证据表明前次重组委审核关注的交易估值合理性问题是否得到充分解决。请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两次评估预测过程的审慎性及估值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各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包括共同投资、资金借贷等在内的各种潜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实质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有未披露或潜在利益安排。请公司独立董事详细说明相关核查过程、获取证据,相关判断依据及结论,说明核查工作是否充分,在此过程中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四、公告显示,澳丰源与公司属于不同细分行业,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此外,澳丰源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生产环节系外部供应商负责,对固定资产投入要求较低。同时本次交易取消了前次重组方案中关于任职限制及竞业禁止的违约责任约定。请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在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客户群体、风控要求、核心人员选任与配备等方面的差异,说明标的公司业务开展是

  否依赖原少数核心人员,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经验、资源和能力对标的资产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及以财务进行有效控制,并实现充分整合;(2)说明上述核心业务人员的职能和对业务开展的关键影响,前述方案变化的原因,保留的任职限制及竞业禁止安排能否充分应对人才流失风险,后续标的公司是否可能面临失控或因关键资源流失而导致主营业务难以维系的不利情形。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并详细说明相关核查过程、获取证据,相关判断依据及结论,说明核查工作是否充分,在此过程中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五、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方案设置了专项股票购置义务,交易对方之王晓梅、孟剑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应将交易价款中 1.5 亿元专项用于认购公司股票,并在全部购置义务完成当日其自愿锁定不低于 12 个月。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设置专项股票购置义务的主要考虑,就上述专项股票购置承诺,王晓梅、孟剑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等是否存在相关未披露的协议安排;(2)如相关方未能如期履行买入股票的承诺,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保障措施,以及约定的违约措施及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是否能有效保障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3)分期支付安排与专项股票的锁定是否能充分保障业绩承诺补偿实现,公司拟采取何种措施保障交易对方遵守自愿锁定承诺,相关锁定期安排是否有效保障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前次方案中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4 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等;本次方案中拟分四期支付现金,支付条件包括业绩及资产减值补偿、专项股票购置等,其中第二期款项支付的前提条件之一系“业绩承诺方协助公司完成经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军工业务板块 3-5 年发展规划”。公司 2020 年末货币资金为 9.78 亿元,其中 1.59 亿元存在受限情形,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转负;2019 年对从事跨境油气业务的梦兰星河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67 亿元,造成当年大额亏损。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收购资产的具体资金来源及可行性;(2)结合相关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支付现金对价是否将对公司短期及中期流动性造成压力,以及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具体影响;(3)说明上市公司在前次对外投资损失后立即再度跨行业收购的审慎性及合理性,资金安全性是否具有保障;(4)明确上述经认可的军工业务板块 3-5 年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及必要要素,并说明上述要求是否对第二期款项支付构成实质性的约束。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2021年4月15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针对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方尽快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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