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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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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1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8日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或文本方式于2021年4月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贷款,贷款金额7,95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1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旭飞”)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申请银行贷款,金额为7,95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897495632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平板显示产业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提供平板显示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纸制品。

  与公司关系:郑州旭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郑州旭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郑州旭飞的总资产439,728.81万元,总负债232,240.27万元,净资产207,488.54万元,资产负债率52.81%。2019年1-12月郑州旭飞营业收入93,740.61万元,净利润-9,951.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郑州旭飞的总资产368,354.67万元,总负债167,013.97万元,净资产201,340.70万元,资产负债率45.34%。2020年1-9月郑州旭飞营业收入14,567.55万元,净利润-6,147.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郑州旭飞向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贷款金额7,95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郑州旭飞是公司玻璃基板业务的重要运营主体之一,承载着公司第5代玻璃基板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的银行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631,574.5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88,911.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13,146.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96%。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93,894.4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7%。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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