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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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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16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12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杨毅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张泓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张泓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增选拟任执行董事张泓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委员。张泓先生的任职以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获得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核准为前提。调整后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6人):徐志斌(主任委员)、李全、张泓、胡爱民、Edouard SCHMID、程列,徐志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核准;

  投资委员会(7人):杨毅(主任委员)、李全、张泓、郭瑞祥、胡爱民、彭玉龙、程列;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7人):耿建新(主任委员)、郭瑞祥、李琦强、彭玉龙、李湘鲁、郑伟、程列;

  提名薪酬委员会(6人):郑伟(主任委员)、李琦强、Edouard SCHMID、李湘鲁、耿建新、马耀添;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7人):李湘鲁(主任委员)、李全、杨毅、郭瑞祥、李琦强、郑伟、马耀添。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正职级)、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薪酬标准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张泓先生简历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张泓先生简历

  张泓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

  张先生自2019年9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正职级)。张先生曾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01508)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执行董事、总裁、监事长,曾兼任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主席。张先生曾任职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英国)有限责任公司。张先生拥有国际关系学院英语专业文学学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

  附件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提名张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对提名、任免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提名张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薪酬标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1年4月8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公告编号:2021-017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1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第1、3、4项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4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监票人、律师。

  (五) 公司指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四)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五)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00开始,会议登记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0:00。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秀

  电话:010-85213233

  传真:010-8521321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3层

  邮编:100022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股东本人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特别注意事项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 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18号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长辞职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8日收到监事长王成然先生的辞职函,王成然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及在本公司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

  鉴于王成然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新的监事就任前,王成然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王成然先生已确认其与本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王成然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监事长期间,勤勉尽职,认真履责,本公司对王成然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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