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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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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6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公司的关联企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税)。2020年1-12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高能环境关联交易金额为24,201.40万元(含税)。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与高能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国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董事李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最终情况及经审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表中所述“高能环境”指高能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内一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望明;

  注册资本:80,654.36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2884121;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投资及资产管理;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机械设备、汽车、市政顶管成套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能环境总资产为1,543,024.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3,032.46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82,673.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7.1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持有高能环境股份数量为157,228,373股,占其总股本的19.36%,亦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之规定,高能环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高能环境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且经过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销售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销售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税);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提供防水工程服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采购成套设备及原材料,金额不超过46,000.0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采购成套设备、原材料等产品,金额不超过46,000.00万元(含税);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不超过4,000.00万元(含税),拟接受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防水工程等服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税)。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税)。此次预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与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1年度与关联人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系完全的市场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亦将对该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交易行为。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东方雨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8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1,00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鉴于公司与高能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国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李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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