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动漫”)于2021年4月8日获悉仲裁进展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进展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披露了因《北京迷你世界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合同履行争议产生的仲裁事项。公司于2021年4月8日收到《黄山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编号:(2020)黄仲裁字第71号]。
二、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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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仲裁的裁决情况
一、准予申请人汪忠文、洪冰雷、汪朝骥、汪雪微撤回要求被申请人方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万元的仲裁请求;
二、解除申请人汪忠文、洪冰雷、汪朝骥、汪雪微与被申请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30日签订的《北京迷你世界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三、被申请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协助申请人汪忠文、洪冰雷、汪朝骥、汪雪微办理北京迷你世界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北京迷你世界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股权恢复至2018年4月17日变更登记之日前状态。
四、对申请人汪忠文、洪冰雷、汪朝骥、汪雪微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受理费107000元、处理费21400元,共计人民币128400元,申请人巳经预缴65000元,申请缓交63400元。鉴于申请人方撒回赔偿损失4000万元的仲裁请求,酌情退回63400元(缓交部分不再收取)。本案仲裁费65000元,被申请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5000元,申请人汪忠文、洪冰雷、汪朝骥、汪雪微共同负担50000元。因仲裁费用巳由申请人汪忠文、洪冰雷、汪朝骥、汪雪微预缴,被申请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部分在履行本仲裁裁决时直接给付给申请人汪忠文、洪冰雷、汪朝骥、汪雪微。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仲裁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仲裁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黄山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