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拥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三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在积极筹建“国家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是电力装备行业权威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继电保护、新能源、仿真、安全及环境、自动化及通信、电磁兼容等6个专业检测实验室,两个综合性检测基地(许昌总部及珠海开普(在建)),具备电气性能、电磁兼容、通信规约、动态模拟、软件和信息安全、可靠性、气候环境、机械环境、低电压穿越试验等全方位的检测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以及检测设备销售等。其中,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检测服务

  按照检测对象划分,公司的检测业务分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检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具体情况如下:

  (1)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指在电力运行过程中提供电路运行工况、生产指挥信号,对发电机、输电网、变压器、开关等一次设备的工况进行监测、控制、调节、保护的电力设备。包括继电保护设备、自动化监控设备、调度和管理系统、电能计量系统、通信信息系统、辅助系统以及工业电器等。

  (2)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指对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等)发电以及用电过程中的电能进行收集、转换、控制、监测及储存的电力设备和系统。包括发电并网系统、储能系统、微电网控制设备以及电源系统等。

  (3)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指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的电力设备和系统。包括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充电连接装置以及充换电站等。

  2、其他技术服务

  除向客户提供检测服务之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试验方法研究、质量控制、项目验收等方面的其他技术服务。

  3、检测设备销售

  公司在开展检测业务时,研发了专业高效的检测设备以提高检测能力。鉴于检测设备较好的通用性和易用性,公司还向有研发测试和质量控制需求的客户进行销售。

  (二)经营模式

  与客户签订检测订单后,客户送样到公司实验室(或运行现场)进行检测,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检测服务,出具公正、客观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同时,公司通过技术研究、检测设备研发、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提升检测能力、扩大行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服务模式

  作为独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检测服务,独立出具公正、客观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公司的服务流程包括咨询和委托、试验、报告编制及交付三个阶段。

  2、营销模式

  (1)全员营销

  公司全体员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核心,以“速度、微笑、帮助客户成功”为服务理念,以“零缺陷”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了全员营销的效果。

  (2)技术营销

  公司依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系统控制与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业委员会、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行业平台,凭借自身技术能力和优势,不断研发行业前沿技术,积极承担标准制修订、标准试验验证等重要工作,开展专题技术讲座、标准宣贯、论文交流等活动,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提升了“开普检测”品牌影响力。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终端用户的质量检测活动,将检测工作对接终端用户的运行质量需求,形成检测机构-制造企业-终端用户的质量传递,获得市场的全方位认可。公司积极参与终端用户运行规范、检测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电力设备运行分析研讨会,提高了公司在终端用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测设备、办公用品、基建施工、劳务、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按照流程进行采购审批,并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宏观经济层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规模不断扩大,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催生更多的检测需求,电力设备检测行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产业政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政策面给电力装备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2、加强新产品新标准研究,提升运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加强对新产品和新标准的跟踪研究,并积极进行试验能力扩充,挖掘新兴市场,扩大市场容量。

  公司研制批量化和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人均检测效率;自主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

  (四)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检验检测行业

  公司所属检验检测行业是国民经济架构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列入鼓励类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将检验检测服务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共中央关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方面,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2019年1月,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检验检测服务纳入该新版目录,为23个重点发展领域之一,支持了检验检测市场的持续扩大。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检验检测服务业共有检验检测机构44,007家,较上年增长11.4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25.09亿元。从业人员128.47万人。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710.82万台套,仪器设备资产原值3,681.17亿元,共对社会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5.27亿份。检验检测市场容量稳步增长。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提高产业创新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发布,也给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电力设备检测行业

  2015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提出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的十大领域,其中包括电力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将新能源产业(含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产业(含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均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2020年12月,国家能源局在202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风电光伏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总量较“十三五”有大幅增长。要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和储能产业,加快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2021年3月,《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

  2021年1月,国家电网2021年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坚持绿色发展,注重智慧赋能,强化安全保障,突出价值创造。

  2021年1月,南方电网2021年工作会议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清洁低碳转型。有效服务产业结构升级,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引导能源绿色消费。

  2021年3月,国家电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牢固树立“能源转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电网发展,加大技术创新,推动能源电力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电力设备行业受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支持,将推动电力二次设备领域新一轮技术革新和产业发展,预计将带动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市场的继续发展。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拥有多个国家授权的检测服务平台

  公司依靠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继电保护检测技术,先后获批了“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7月13日,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获国家认监委批准筹建“国家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认实函[2018]34号),筹建目标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高度契合。除了国家授权的检测中心资质之外,公司还获得了国家有关部委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检测服务平台,公司所拥有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检测服务平台,成为公司行业地位的重要体现。

  (2)主持及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在检测领域,标准是开展检测业务的基础,参与标准的起草过程是检测机构精准把握标准要求、掌握最新技术动向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测机构通过标准话语权展示技术实力的有利契机。

  作为行业内的权威检测机构,近年来公司共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42项,行业标准23项,团体标准4项,其中作为召集人单位主持起草的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3项、团体标准1项。通过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司掌握了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领域及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的最新技术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引领了该类电力设备检测技术的发展,同时也为公司抢占最新的检测市场创造了条件。

  (3)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

  近年来电力系统领域技术革新较快,在新能源、智能电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量新型电力设备和电力技术不断开发应用。由于行业标准从起草到最终颁布过程较长,且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国家及行业标准一般会滞后于产业发展1-2年时间。因此在新产品和技术推出初期,标准尚未颁布时,需要行业内权威的机构利用技术和经验优势,先期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经试验验证后逐步推广并且标准化。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对召集单位的行业地位、检测技术的精湛程度以及行业视野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公司的专家团队先后开展了特高压直流输电、特高压交流输电、广域相量测量系统、就地化保护装置、模拟量输入式合并单元以及数字式合并单元装置等多项新型技术的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并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以及疫情冲击,公司积极复工复产,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内部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在一季度受疫情冲击出现业绩大幅滑坡的情况下,牢牢把握电力二次设备检测市场,多点对接新兴检测市场,随后业绩实现反转,全年业务总量虽同比下降,但逐渐趋于稳定。同时,依托国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特高压、充电桩等产业投资力度的政策,以及“十四五”规划对电动汽车充电产业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展试验研发与技术营销,公司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检测业务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487,175.95元,同比下降18.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259,742.72元,同比下降31.3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经营管理方面

  1、积极复工复产,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

  面对新冠疫情的考验,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指令和要求,在确保疫情严密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复工复产,并采用“远程实时透明实验室”等技术进行远程试验,春节疫情高发期间仍然保持订单交付,努力减轻疫情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在疫情缓解后,第一时间开辟客户防疫隔离区,确保人员试验交流通畅,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打响了经营业绩的保卫战,实现了下半年的业绩稳定恢复。

  2、聚焦精深主业,紧跟宏观政策做好市场开拓

  2.1 检测服务

  2020年,公司聚焦精深主业,在电力二次设备检测领域持续发力,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不利影响,全年检测收入达141,242,404.24元,同比下降27.27%。

  (1)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88,131,678.77元,同比下降45.79%。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研发计划延迟、新产品送样检测减少或不及预期,部分计划完成的检测项目出现延期或停滞,造成相关业务收入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国家电网组织的国产化保护装置、35kV及以下开关柜保护装置专用连接器组件、110kV/66kV线路保护和备自投装置软件版本认证和选配插件检测等多个批次继电保护专业检测任务,承担南方电网组织的控制型子站、110kV线路/母线/变压器/母联(分段)、智能终端、过程层交换机、智能录波器等多个批次的检测工作。

  (2)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40,164,929.25元,同比增长89.41%。主要原因系公司依托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十四五”规划对电动汽车充电产业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展试验研发和技术研讨,获得了较多的市场订单。报告期内公司主办第四届中国电动汽车充换电与驱动系统学术研讨会(常州),参加电动汽车充电模块标准宣贯会(深圳),还根据充电桩产品风险监测的要求,合作开发了便携式随车充电器漏电流测试系统。此外,公司获批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充电设施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授权机构”。

  (3)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12,945,796.23元,同比增长24.24%。主要原因系国内新能源发电产业随国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政策牵引,行业景气度不断提升,加之公司加大市场营销,相关产品检测订单出现增长。

  2.2 检测设备销售

  2020年,检测设备销售收入17,854,867.21元,同比增长199.64%。其中,公司中标并实施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EPC总包项目“电力系统数字仿真设备、风光储微网展示应用及试验系统”,合同金额1,428万元(含税),占检测设备销售收入比重较大,由于该合同涉及较大比重的采购,致使检测设备销售毛利率下降54.12%。

  2.3 其他技术服务

  2020年,其他技术服务收入5,315,848.81元,同比增长284.5%。其中,公司实施完成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园区多元用户互动的配用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从化明珠工业园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试验验证。通过该项目,公司率先在业内展开了能源互联网实时仿真系统的研究。

  3、积极开展技术营销,开拓检测业务发展契机

  2020年,公司加强技术营销,带动业务增长。开拓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综自系统抽检、配电终端到货抽检、传感器产品检验、连接器/电连接端子检验、电力巡检机器人、可靠性试验、厂站涉网自动化现场检验等项目。

  (二)科研创新方面

  2020年,公司科研创新工作有序进行,试验研究、设备开发、工装改进等方面均获得了突出成果,并在省级科技成果鉴定方面取得重大收获。

  1、10项产品通过中机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公司10项产品通过了中机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其中,“KPF1A新型高压直流输电控制保护仿真测试系统”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KP-DM-GZJC基于实时仿真技术的故障指示器检测平台”、“ART-61850基于IEC 61850通信协议的自动测试平台研究”等4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某些技术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基于IGBT技术的大功率电源中断和暂降试验技术研究”、“ART-9000电气安全试验自动测试平台”等5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科研创新成果丰硕

  “能源互联网实时数字仿真系统”项目完成广州从化产业园区等3个多能系统仿真试验研究,“RTplus实时仿真系统升级”成功应用于雄安新区配电网仿真实验室、湖南省检修公司仿真培训、云南电科院稳控仿真等项目。“RTamp高频数字仿真功放研究”在功率放大器研发试制的基础上,启动小批量生产;“继电保护静模标准化测试技术升级”项目开发了继电保护标准化测试样机,该样机既可用于动模测试,也能用于静模测试,为后续产品化打下基础;“基于GTFPGA的仿真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完成了基于GTFPGA接口装置的Aurora通信协议开发以及基于GTFPGA的行波装置、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和链式SVG系统的仿真建模研究。2020年11月,公司参与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高效率电力电子变压器及其交直流灵活组网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研发成果方面,公司全年共申请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获得软件著作权13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10项,发表学术论文54篇,其中核心期刊11篇。

  标准化领域,公司全年参与起草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2项、团体标准6项,参与立项行业标准3项,保持在继电保护、充电桩、新能源等领域的先发优势。此外,正式发布参与的国家标准1项,能源行业标准3项,中电联团标1项。

  (三)试验能力建设方面

  2020年,公司继续扩充试验能力,响应市场需求,补齐设备短板。

  1、电磁兼容试验能力建设:建设满足ISO 7637-2和ISO 7637-3的汽车电子的瞬态脉冲抗扰度测试能力,为汽车电子电磁兼容检测迈出第一步;建成符合GB/T 17626.34的大功率设备电压中断测试系统,满足了充电桩、大功率电源的测试要求。

  2、仿真试验能力建设:完成柔性直流工程模型开发、配电终端动模测试环境建设、直流配电网仿真试验能力建设以及高精度大变比零序电力互感器测试能力建设。

  3、一二次融合试验能力建设:完成一二次融合自动测试系统的调试验收及校准,以及高压设备雷电冲击试验的能力验证工作。

  4、巡检机器人试验能力建设:巡检机器人测试区域(2000平方米)已通过评审专家组评审验收。

  5、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试能力建设:初步建立软件测试能力和源代码扫描测试能力。

  6、环境实验室建设:根据充电桩、逆变器、直流电源等产品的噪声测量需求,建成60立方半消声室。

  7、燃料电池发动机试验能力建设:建设氢燃料电池发动机试验系统及测试能力,启动相关技术预研。

  8、自动化及通信协议试验能力建设:成功获批UCAIug IEC 61850 Ed2.0 A级实验室,能够向国内企业客户颁发国际认可的电力设备新版通信标准认证证书;研发IEC/IEEE 60255-118-1:2018标准测试数据TVE误差自动处理工具;建立台区融合终端DL/T 698.45和MQTT消息队列遥测传输协议测试能力;开发可靠性威布尔测试工具,具备加速寿命试验数据分析及结果评估的能力。

  9、电气性能及安全试验能力建设:建立台区智能融合终端测试平台;持续改进电气安全自动测试平台,完成绝缘性能的全自动测试;购置配电终端集成测试平台,提高产能。

  10、标准能力扩项情况:2020年公司共进行4次实验室评审,变更标准32个,扩项标准72个。截止2020年底,公司共计认可授权标准452个,同比增加18%。

  (四)资本运作方面

  2020年9月2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成功登陆资本市场,迎来企业发展新机遇。本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8,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555,672,287.88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节“五、投资状况分析—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投入资源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尤其是董监高履职能力的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实现7,425.97万元,下降31.38%,主要是因为: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研发计划延迟、新产品送样检测减少或不及预期,部分计划完成的检测项目出现延期或停滞,造成全年营业收入下滑;公司检测业务各项成本费用变动幅度不大,但检测设备销售业务成本增幅较大。因此,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下降幅度较大。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三)。

  2.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由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取代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各项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不变。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合同对价中,预收增值税部分列报为其他流动负债,扣除预收增值税后列报为合同负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报为合同资产。

  3.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879号)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止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08,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2,727,712.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5,947,745.63元,明细见下表:

  ■

  注:2020 年 10 月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0年11 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共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称为一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7,716.36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30,000.00万元,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除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之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6,452.72万元,拟以向实施主体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和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投入,其中:拟借款金额10,773.21万元,拟实缴注册资本金额15,679.51万元。具体投资安排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马锁明、唐民琪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4号)。

  5.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7.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7.1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喜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2 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1 董事长姚致清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姚致清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2 董事、总经理李亚萍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亚萍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3 独立董事马锁明先生津贴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马锁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4 独立董事唐民琪女士津贴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唐民琪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5 副总经理李全喜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6 副总经理王伟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7 副总经理贺春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8 副总经理宋霞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9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0 财务负责人李国栋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喜玲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津贴的部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对公司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中客观公正地履行了职责,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0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13.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4号);

  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0号);

  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1 《董事长姚致清先生薪酬》

  7.2 《董事、总经理李亚萍女士薪酬》

  7.3 《独立董事马锁明先生津贴》

  7.4 《独立董事唐民琪女士津贴》

  7.5 《监事王凤女士薪酬》

  7.6 《监事傅润炜先生薪酬》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7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姚致清、李亚萍、王凤、傅润炜。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 年4月27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ketop.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4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王峥夏

  联系电话: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电子邮件:stock@ketop.cn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附件二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 年4月27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8,投票简称:开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6.1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李志勇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2票,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2 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1 监事王凤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王凤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2票,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2 监事傅润炜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傅润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2票,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李志勇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中监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1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23-10000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59,742.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3,262,140.9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326,241.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524,623.53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460,550.38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制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近期及未来持续发展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充分兼顾股东回报与业务持续发展之间协调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度全年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联营企业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酒店”)涉及的采购商品及劳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张喜玲已按规定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547.91万元,2021年度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569.25万元。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0年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经审批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813.61万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47.91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喜玲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尚德路17号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装备、智能电器领域内的标准研究、制订、修订、标准技术评估、技术服务;试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的校准;校准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2、公司名称:《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

  法定代表人:韩万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706号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视频及多媒体设计制作;标牌铭牌的设计制作;网站设计及建设;摄影服务;庆典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外装修设计与施工;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其他印刷品(不含出版物)的印刷;技术检索服务。

  电气研究院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包含《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3、公司名称: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晓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

  主要经营业务:住宿;餐饮服务;足疗;保健按摩;健身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办公用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卷烟的零售;汽车租赁;保洁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租赁;工艺品(不含文物)的销售。

  君逸酒店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 关联关系

  关联人电气研究院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22.50%的股份;《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电气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君逸酒店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君逸酒店19%的股权;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 履约能力分析

  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3、房屋租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协议:2021年1月,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与公司签署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赁金额59.09万元;2021年3月,电气研究院及下属单位与公司签署会议场地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赁金额9.45万元。

  2、园区委托管理协议:2021年1月,电气研究院与公司签署园区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提供劳务金额85.65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属于正常、合理和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的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修订的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本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具有涉及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敏康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度审计报告、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拟续聘大信提供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2020年对公司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中客观公正地履行了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时良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时良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