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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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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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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丰县经济发展大道西侧、丰沛铁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4,600万元

  6、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及销售;灰渣、除盐水销售;,提供与热力生产及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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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山路66号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14432.38万元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销售;自产副产品灰渣销售;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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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大刘村

  4、法定代表人:王永生

  5、注册资本:25351万元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蒸汽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灰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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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3、注册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双桥镇马楼村南商丘220KV迎宾变电站东侧

  4、法定代表人:刘红华

  5、注册资本: 13200万元

  6、经营范围:垃圾发电;垃圾发电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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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太仓市双凤镇新湖新卫村

  4、法定代表人:王永生

  5、注册资本:225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及无毒无害工业垃圾焚烧、电力及蒸汽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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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阜宁澳洋工业园纬一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5、注册资本: 5,76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垃圾及无毒无害工业垃圾焚烧发电、蒸汽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墙体材料生产、销售,金属废料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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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高州市金山工业园金山四路西侧

  4、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5、注册资本: 15,700万元

  6、经营范围:燃气分布式发电、供热、供冷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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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公共服务中心A223

  4、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5、注册资本: 15,74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供电业务;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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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木古路7号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30,849.363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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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行政村国昌路3号

  4、法定代表人:费智

  5、注册资本:44,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力供应、供热、供冷服务;能源投资与服务;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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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昆山协鑫蓝天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昆山协鑫蓝天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城北萧林路2008号8号房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30,200万元

  6、经营范围: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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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殷巷前庄路888号

  4、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5、注册资本: 6,0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售电业务;销售电气机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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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苏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5、注册资本: 32,500万元

  6、经营范围:发电、供热、制冷、燃气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能、燃气、分布式能源工程的建设、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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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55号

  4、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5、注册资本: 53,000万元

  6、经营范围: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与经营,蒸汽的生产和经营,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热水、冷水、除盐水、电力设备的销售;燃机发电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燃机技术及相关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天然气管道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供热工程建设及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调试、检修、维护保养;发电及供热运营项目管理;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凭资质按许可证经营);城镇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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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锡群路18号

  4、法定代表人:牛曙斌

  5、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售电业务;能源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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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阜宁协鑫郭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郭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盐城市阜宁县澳洋工业园纬一路88号(F)

  4、法定代表人:霍广钊

  5、注册资本: 7,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风力发电厂的运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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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来安县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来安县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镇政府内

  4、法定代表人:曹许昌

  5、注册资本: 8,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运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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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二)凤台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凤台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淮南市凤台县朱马店镇人民政府院内

  4、法定代表人:曹许昌

  5、注册资本:2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风力发电厂的运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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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雷山县天雷风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雷山县天雷风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丹江镇朝阳路8号

  4、法定代表人:黄涛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风力发电项目及其他新能源的开发、投资、管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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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四)辽宁聚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辽宁聚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151号澜山观邸1号楼12号商网

  4、法定代表人:曹许昌

  5、注册资本: 7,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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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五)内蒙古富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富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西街南侧

  4、法定代表人:王竞

  5、注册资本: 8,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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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六)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魏营镇诚信自来水公司院内

  4、法定代表人:乔中亚

  5、注册资本:11,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运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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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七)睢宁官山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睢宁官山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睢宁县官山镇镇政府院内

  4、法定代表人:乔中亚

  5、注册资本: 16,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风力发电设施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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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八)锡林郭勒国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锡林郭勒国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锡林浩特市河西开发区宝办桥西街锡湖世家7-6号

  4、法定代表人:霍广钊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能资源开发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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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九)新沂市合沟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沂市合沟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新沂市合沟新马路东侧

  4、法定代表人:霍广钊

  5、注册资本: 16,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运营、维护;风力发电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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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兴化市昌荣镇昌华路118号

  4、法定代表人:曹许昌

  5、注册资本:8,8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运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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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榆林亿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榆林亿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断桥村

  4、法定代表人:杨军

  5、注册资本: 16,4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电力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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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二)常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常隆有限公司 USUAL WIN LIMITED

  2、公司性质: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Unit 1703B-1706,Level 17,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Kowloon, Hong Kong

  4、法定代表人(chairman of the board):费智

  5、注册资本: 23000万港币

  6、经营范围:INVESTMENT HOLDING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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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三)新疆协鑫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疆协鑫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沙泉北工业区横四路东段(岌岌湖)

  4、法定代表人:施慰东

  5、注册资本: 3,6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热力、城市排水管道设施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电力输送设施工程施工;电力、热力、节能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电力设施维修、电力工程设计;电力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批发零售及租赁;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数据服务;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营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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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四)襄阳协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襄阳协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州区伙牌工业园四季青农贸城七区(伙牌工业园长丰源大道)

  4、法定代表人:文兵

  5、注册资本: 1,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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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五)东莞协鑫鸿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协鑫鸿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湖光路36号

  4、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5、注册资本: 5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热网管道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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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六)佛冈协鑫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冈协鑫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广清产业园佛冈汤塘B区办公室201房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1,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冷能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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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七)肇庆华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肇庆华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德庆县德城镇环市东路大众创业园1楼D144—D148商铺

  4、法定代表人:郭立斌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能源项目投资;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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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八)湖南鑫科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鑫科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58号双塔国际广场栋713房

  4、法定代表人:彭毅

  5、注册资本: 1,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电力项目的咨询;电力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电力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生态农业旅游开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由于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四十九)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4、法定代表人:钟文俊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售电业务;销售电气机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天然气管道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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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上海嘉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嘉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358号4层J1013室

  4、法定代表人:张耀光

  5、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分布式能源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充电桩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废弃物的运输,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的技术开发与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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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被担保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07.64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下属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1、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下属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开展,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需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下属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下属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下属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的,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故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3、本次担保对象为合营或联营企业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604,229.8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0.0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048,108.1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2.98%。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预计额度)为207.64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2.51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94.34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9.29%。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注:对外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207.64亿,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包括有效期即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到期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199.74亿。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3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就公司2021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2021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其他相关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规定。

  4、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7、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3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大华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马建萍,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连隆棣,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0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20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该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4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761,773.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34,015,423.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65,566,745.39元,减去2020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6,844,867.7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25,007,241.6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01,603,809.8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5,007,241.63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2,461,3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2,869,196.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4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编制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具体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公司原名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霞客环保”)。本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截至上述协议签署日,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持有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75%股权、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一带一路”)、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川商贰号”)、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秉颐清洁能源”)分别持有协鑫智慧能源5%股权。

  根据协议规定,本公司拟与上海其辰、成都川商贰号、江苏一带一路及秉颐清洁能源(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开展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次交易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部分:(1)原霞客环保以其持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保留资产之外的其他全部资产与负债作为拟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合计9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中上海其辰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75%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2)对于拟置出资产和标的资产的差额部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原霞客环保和交易对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交易不予实施,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 重大资产置换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拟置出资产出具的文号为沪申威评报字(2018)第2067号的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出资产的资产评估值为26,938.04万元。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本次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为26,938.04万元并与上海其辰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75%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上海其辰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上海其辰、成都川商贰号、江苏一带一路和秉颐清洁能源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以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协鑫智慧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的文号为沪申威评报字(2018)第2066号的评估报告,协鑫智慧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18,500.00万元,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即为466,650.00万元。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66,650.00万元。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为439,711.96万元,由本公司向上海其辰、成都川商贰号、江苏一带一路和秉颐清洁能源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作价为26,938.04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466,650.00万元,上述差额439,711.96万元由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协鑫智慧能源的股东上海其辰、成都川商贰号、江苏一带一路及秉颐清洁能源购买。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向上海其辰发行股份数量=(上海其辰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对应的交易价格-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向其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相应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对应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各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其对应的置入资产部分由各交易对方无偿赠予上市公司。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4.62元/股计算(不低于原霞客环保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即4.6171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951,757,487股。具体情况如下:

  ■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协鑫智慧能源90%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朱共山先生。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祝

  1. 本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5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相关的议案。

  (2)2018年11月16日,本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

  (3)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相关的议案。

  (4)2018年12月17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方案相关的议案,并豁免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发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2. 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10月和11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交易对方上海其辰、成都川商贰号、江苏一带一路及秉颐清洁能源已分别做出决定,批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3.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9年5月8日,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34号《关于核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上海其辰发行783,413,333股股份、向成都川商贰号发行56,114,718股股份、向江苏一带一路发行56,114,718股股份、向秉颐清洁能源发行56,114,71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核准

  2019年5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187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本次重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本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5. 标的资产和置出资产过户的实施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9年5月27日签署的《标的资产交割确认书》、协鑫智慧能源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的《股东名册》,本次交易涉及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本公司持有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

  2019年5月27日,本公司与上海其辰签署《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双方对置出资产的交割进行了确认。鉴于截至交割确认书签署日,上海其辰尚未确定资产承接方,双方一致同意,自置出资产交割日2019年5月27日起,置出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由上海其辰享有和承担,本公司暂时代管置出资产,本公司对交付置出资产的义务即视为终局性履行完毕。

  6. 证券发行登记及上市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本公司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霞客环保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交易中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951,757,487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52,461,312股。

  7. 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购入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其辰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公司与上海其辰、秉颐清洁能源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秉颐清洁能源出具的《关于业绩补偿的承诺函》,上海其辰、秉颐清洁能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协鑫智慧能源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500万元、37,093万元和58,122万元。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法在2018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延续至2021年度,即上海其辰、秉颐清洁能源承诺协鑫智慧能源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500万元、37,093万元、58,122万元和59,840万元。

  若协鑫智慧能源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上海其辰、秉颐清洁能源应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前述股份不足补偿的,由上海其辰、秉颐清洁能源以从二级市场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总数达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总数的90%后仍需进行补偿的,上海其辰、秉颐清洁能源将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股份的形式继续进行补偿,直至覆盖上海其辰、秉颐清洁能源应补偿的全部金额。上海其辰、秉颐清洁能源累积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

  三、购入资产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述净利润是指协鑫智慧能源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协鑫智慧能源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684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协鑫智慧能源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916.97万元,当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37.50%。鉴于协鑫智慧能源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已达到承诺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义务人关于协鑫智慧能源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向上市公司实施利润补偿。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4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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