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1-04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传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或“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传票〉、〈民事起诉状〉、〈结案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公告中提及的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与康得新、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5民初459号《传票》。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苏05民初459号《传票》
(一)《传票》的内容如下:
原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一: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传唤事由:法庭调查
应到时间:2021年04月14日下午13时30分
应到处所:民一庭6104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上述诉讼。鉴于目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5民初459号《传票》。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