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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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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
应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 本报记者 金一丹

  ● 本报记者 金一丹

  

  4月7日工信部消息,为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编制了《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满足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要求,针对车辆的软件升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建立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监测服务平台,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覆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护车辆及其联网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

  此外,工信部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将加快审查或者起草《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8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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