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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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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51,885,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和用途

  公司专注铝行业三十年,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备,在资源和能源富集的区域兴建产业基地,形成了从铝土矿、氧化铝到电解铝、高纯铝、铝深加工的上下游一体化,并配套自备电厂和自备预焙阳极的完整铝产业链布局。

  1.公司的四大基地

  (1)原材料氧化铝生产基地:位于广西百色国家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靖西天桂在建25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并配套铝土矿资源。

  (2)电解铝及配套发电和阳极碳素基地: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铝有限建成120万吨电解铝产能;配套天瑞能源6台350MW自备发电机组;配套盈达碳素30万吨预焙阳极碳素产能,另外公司在南疆阿拉尔配套建成30万吨预焙阳极碳素产能,已于2020年底投入试生产。

  (3)下游高纯铝产品基地: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6万吨高纯铝产能,已建成2万吨产能,在建4万吨产能。

  (4)下游铝深加工基地:位于江阴的新仁铝业,建成5万吨铝板带箔生产线。

  2.公司的产品及用途

  (1)电解铝产品:主要生产A00标准铝锭,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在建筑、交通、电力、包装、家电等传统领域有着广泛运用,同时随着绿色能源、环保减排的要求日益提高,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站、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也正越来越多地运用铝来降低自重、节约能耗,使铝成为新能源领域用量增长最快的金属。

  (2)高纯铝产品:主要生产4N6高纯铝,产品运用于在电子工业、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领域,用于制造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高低压电解电容器、高性能导线、蓝宝石原料、等离子帆、集成电路用键合线等。

  (3)铝深加工产品:主要生产铝板、铝带、铝箔,产品运用于建材、包装、家电和印刷等行业。

  (4)氧化铝产品:主要生产冶金级三氧化二铝,为电解铝生产的主要原材料。

  (5)阳极碳素产品:主要生产预焙阳极碳素,为电解铝生产的辅助原材料。

  (二)推动公司业绩成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1.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上下游一体化的协同优势,具备较强的风险抵抗力和业绩增长潜能。

  2.公司的战略选址具备良好的区位和资源优势,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保障,提升业绩增长的稳定性。

  3.上下游一体化和资源优势带来的各业务板块成本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极具竞争力的低成本优势,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可靠保障。

  4.公司项目均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工艺,公司管理层拥有近三十年的行业管理经验,在业务和技术上不断探索和创新,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动力和支持。

  5. 随着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行业格局进一步优化,产能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下游消费在传统和新兴领域均保持强劲需求,本报告期内铝价反弹强劲,也是推动公司业绩成长的驱动因素。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公司所属铝行业,具有较强的国民经济增长正相关特点和一定的周期性特点,体现在其产品价格随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呈现一定周期性变动。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发改委连续出台有关文件,明令禁止任何新增产能,并从环保排放、技术参数达标等方面对现有产能形成约束,主要产铝地区受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并关停不合规产能,同时严控跨地区产能置换,国内铝产能的“天花板”日益凸显。

  铝是全球产量和用量仅次于钢铁的有色金属,具有轻便性、高导电性、高导热性、耐腐蚀性等优良特性。随着技术进步,铝及铝合金已可以逐渐取代木材、钢铁、塑料等多种材料。2013-2020年,全球铜、铝、锌、铅的需求复合增速2.3%、3.8%、0.7%、0.9%,铝是基本金属中需求增速最快的品种。由于铝的性能优异,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国内铝需求增速保持快速增长,2013-2020年中国铝需求复合增速7.5%。在传统消费领域,如房地产、电力、家电、包装等持续保持旺盛的需求;在新兴产业领域,如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车的结构升级、光伏、风能电站、5G基站、特高压、轨道交通等,新的消费增长不断出现。铝日益成为新兴产业领域的主要材料,行业供需呈现紧平衡的格局,未来预计铝消费将随着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持续保持较快增长,预计2021-2025年新能源汽车和光伏两大产业将新增用铝需求263万吨,行业供需格局将发生扭转,行业长期发展更趋健康,具有资源和成本优势的产能将受益于良好的行业前景。

  2021年1月,天山铝业获批成为第一批符合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的铝业企业。是国内具有合规产能单厂规模第二大的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并席卷全球,社会各个行业均受较大程度影响。面对疫情的严峻挑战,公司积极应对,精心组织生产,各业务条线均保持正常运作。受疫情影响,一季度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均出现大幅下跌。随着国家强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中国率先走出疫情影响,成为全球需求恢复最快的地区。铝的下游各行业需求旺盛,库存快速回落,叠加产能“天花板”形成的预期,铝锭价格从谷底的11000元/吨涨到了接近17000元/吨,全年铝锭市场均价为14100元/吨左右,较2019年13940元/吨,上涨1.15%。行业整体呈现结构性的好转和盈利。

  公司全年原铝产量113.04万吨,高纯铝产量0.77万吨,氧化铝产量74.97万吨,发电量135.09亿度,预焙阳极产量31.57万吨,实现收入274.60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9.1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增长27.40%,实现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8.6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增长92.65%。

  主要情况如下:

  1、积极应对疫情,保障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公司按照兵团落实中央“六稳”的工作要求,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责任,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实现防疫各环节工作衔接到位,从而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原铝、高纯铝、预焙阳极、发电等生产线均满负荷正常生产。

  2、多管齐下降成本,大幅提升毛利率和运营效益

  报告期,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利用原辅材料市场价格和物流费用下降的机遇,大幅降低公司的原料和物流成本,公司自产铝锭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提升了6个百分点(同口径对比,计算毛利未包含运输费),盈利水平得到提升。

  报告期,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扎实有效,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保设备运行稳定,三废达标排放。报告期,公司通过继续深化KPI管理、精益项目管理及6S管理工作,产品质量持续保持稳定,各种消耗逐步下降,为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狠抓项目建设进度,为业绩增长提供可靠保障

  报告期,靖西天桂一期80万吨氧化铝项目实现了达产达标。该项目集成了国内氧化铝行业的先进成熟的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一个月内达产达标。开创性地将“溶出热试、蒸发热试、热水制备、铝酸钠溶液制备”四项工作合并联动进行,达到了行业内的领先水平。一期氧化铝项目顺利投产,生产成本远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使得项目快速实现盈利,增厚公司利润。

  报告期,靖西天桂二期、三期170万吨项目于下半年同步开始建设,目前建设进度符合预期,预计2021年四季度投产。

  报告期,南疆碳素30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已于2020年12月启动试生产,预计2021年一季度正式投产。

  报告期,天展新材高纯铝项目新建1.5万吨产能已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四季度建成投产,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与工艺,能稳定生产高品质4N6产品,已成为下游超级电容器原料的主要供应商。

  4、再融资工作顺利完成

  抓住中央鼓励资本市场积极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机遇,全力推进再融资工作。10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6号)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此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3,358,77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5.9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81,132.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959,518,863.82元。募集资金的到位,为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将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增厚公司利润。

  5、公司下属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0年,公司下属企业盈达碳素和天展新材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2065000019和GR20206500011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靖西天桂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20450008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

  2.会计估计变更

  2020年度,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反向购买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及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的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为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本公司(法律上的母公司)在资产置换完成后保留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照重组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企业合并成本与本公司重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不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公积的确认情况如下:

  ■

  注:参照本次重组股票发行价格及合并报表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计算合并成本为2,309,137,305.57元(503,080,023股*4.59元/股),上述发行股份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806,057,282.57元(503,080,023股*3.59元/股),反向购买导致资本公积减少2,309,137,305.57元,资本公积净减少503,080,023.00元。

  被购买方于重组日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列示如下:

  ■

  2、其他合并范围的变更

  (1)新设主体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超林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0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超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2,286,064.6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128,403,885.5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94,756,328.6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4,595,486.7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4,595,486.7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51,885,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30,377,08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且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4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蔡永光、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明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蔡永光、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明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2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人民币;经公司与中审众环初步协商,2021年度审计费用暂定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暂定22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暂定80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给予公正监督和指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在担任2020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给予公正监督和指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注: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项议案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3、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良李晓海

  联系电话:0993-2908993

  传真:0993-2908993

  电子邮箱:002532@xjtsly.net

  2、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2021年5月12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天山铝业”(代码:002532)股票股,拟参加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匡义斌因身体原因未出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素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2,286,064.6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128,403,885.5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94,756,328.6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4,595,486.7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4,595,486.7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51,885,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30,377,08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合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且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6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166,557,991股。根据发行结果,天山铝业向2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63,358,77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5.9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959,999,995.9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481,132.08 元(不含税)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959,518,863.82元。截至2020年12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110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靖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银行开设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附件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监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59,502,825.95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10234号)鉴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133,916,025.95元预先投入未置换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节余的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2,286,064.6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128,403,885.5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94,756,328.6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894,595,486.7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4,595,486.7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4,651,885,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30,377,083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既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以上会计准则的发布及修订,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要求承租人采用单一的会计模型

  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要求承租人采用单一的会计模型,无需进行租赁分类,对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所有租赁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现行准则要求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

  为解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明确划分及会计处理迥异带来的实务问题,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的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

  同时,新租赁准则进一步完善了可变租赁付款额、租赁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识别判断及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

  (二)保留了出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

  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包含的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四)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公司租赁会计政策修订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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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影响金额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15: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532.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超林、副总经理李亚洲、副总经理梁洪波、董事会秘书周建良、财务总监胡春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16: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箱:002532@xjtsly.net)或拨打联系电话(电话号码:0993-2908993)的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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