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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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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韩剑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峥,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规定,本人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田梦琳,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田梦琳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6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20,6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250,65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70,000万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公司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20,65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具体如下:

  ■

  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拟为本次提供担保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65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截止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650万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并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关于本次担保风险的控制措施

  1、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固废处理、环卫一体化等,鉴于所属行业性质在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层面,需要集中其融资能力,统筹考虑安排融资计划,拟采取为其提供担保的形式,解决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对于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良性循环,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处于控股地位,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贷款用途为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公共设施投资运营相关业务,未来经营预期稳定且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股东会决议。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在《股东会决议》中承诺:以其自有财产及未来期间的运营收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泰安启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启迪数字环卫(合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会决议》中承诺:以其未来运营收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本次申请担保额度的公司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同时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相关反担保文件,承诺向公司提供关于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全额反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在公司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发生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3,848.12万元。

  2、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65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624,498.12万元(含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9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6.48%。

  3、公司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为22.7673%)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涉及诉讼及股东告知函相关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162)尚未达成正式和解,公司将根据诉讼及担保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升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启航”)具体实施的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表面处理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表处园项目”)资产质量,西安启航各股东拟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201.0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8,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798.92万元由各原股东同比例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西安启航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8,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4,16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9.9%;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05%;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05%。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5,102.229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3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视其增资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7065349879C

  法定代表人:张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491,000万元

  公司住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601室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股权投资;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等。

  股权结构: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持有其99.8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失信情况说明:经查询,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4085781L

  法定代表人:周建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20,198万元

  公司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时代阳光大道西99号富景园小区综合楼302房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5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股权结构:自然人周建波持有其36%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失信情况说明:经查询,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4448853216

  法定代表人:易凡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8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5日

  经营范围:承担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送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等。

  股权结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失信情况说明:经查询,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出资方式:公司对西安启航增资时系以货币方式出资。

  (2)西安启航主要负责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表面处理中心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

  表处园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20年。本项目总面积225.33亩,净地218.71亩。规划有综合办公楼、会议中心/展厅、倒班楼、职工餐厅、标准厂房、危化品仓储物流中心、锅炉房及配套用房。规划建筑面积约228,660.61平方米。

  (3)西安启航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7MA6UQQRA19

  法定代表人:韩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1.08万元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期兴业大道12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增资前后西安启航股权结构为:

  ■

  失信情况说明:截止目前西安启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安启航资产总额为16,268.59万元,负债总额3,443.32万元,净资产12,825.27万元。该项目尚在建设当中,项目公司未产生营业收入。(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西安启航资产总额为24,388.76万元,负债总额4,370.89万元,净资产20,017.87万元。该项目尚在建设当中,项目公司未产生营业收入。(未经审计)

  五、拟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一: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三: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公司: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一)增资安排

  1、甲、乙各方同意对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认缴增资,将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201.08万元增至38,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798.92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形式认缴新增出资人民币1,679.892万元;乙方一以货币形式认认缴新增出资人民币15,102.22908万元;乙方二以货币形式认缴新増出资人民币8.39946万元;乙方三以货币形式认缴新増出资人民币8.39946万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乙方一认缴出资人民币34,16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9%;乙方二认缴出资人民币1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5%;乙方三认缴出资人民币1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5%。

  3、本次增资完成后,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股东会仍由甲方、乙方各方组成,双方的出资比例、股东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均未发生改变,全体股东修正《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章程》后,目标公司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4、本次增资完成后,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发生变化。

  (二)各方出资的责任与义务

  1、甲、乙各方及目标公司保证按本协议规定,在协议生效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将新増认缴的资金足额缴纳到位,汇入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2、各方应积极配合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提供有关法律文件及材料。

  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第四条第三款:“在PPP项目股权合作中,不得为其他方股权出资提供担保、承诺收益等;项目债务融资需要增信的,原则上应由项目自身权益、资产或股权投资担保,确需股东担保的应由各方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担保”。本协议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并在股东协议及目标公司章程中同步体现执行该条款。

  4、股东各方不就善意相对人过错或过失而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不对参与本项目的第三人应负责任而承担连带责任。

  (三)增资事宜的批准

  本次各股东方向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增资事宜,应分别获得各方的权力机构及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增资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为准。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加快推进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表面处理中心PPP项目建设;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1.00 《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6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提案3.00 《关于推选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非独立董事提名人数分别逐项表决)》;

  提案4.00 《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独立董事提名人数分别逐项表决)》;

  提案5.00《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监事提名人数分别逐项表决)》。

  (二)特别提示

  1、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至提案4.00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00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4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3.00、4.00、5.00均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审议提案4.00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1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舒怡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启迪环境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环境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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