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11月1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740号文同意注册。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新风光”,扩位简称为“新风光科技”,股票代码为“688663”。
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红塔证券及中泰证券以下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499.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49.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49.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为1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04.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44.7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460.6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14.95万股)从网下回拨至网上。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89.4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59.6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98922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4月6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经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有效。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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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2,574,407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82,077,413.36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22,093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319,906.64元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8,894,500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273,592,360.00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元
5、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1,367,967.60元。
二、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公告》,于2021年4月7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中签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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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与网下发行申购新风光股票并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4,165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17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343,655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11%,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7%,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84%。
本次网下摇号中签的配售对象具体情况详见“附表: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表”。
三、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2,093股,包销金额为319,906.64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702%,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为0.0631%。
2021年4月8日(T+4日),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保荐协议将包销资金与战略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以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