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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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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彭扬

  ●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彭扬

  

  4月7日,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举行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当前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要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欧文汉介绍,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与GDP的比重为45.8%,低于国际普遍认同的60%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欧文汉指出,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思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一方面,持续完善法定债务管理,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完善新增债券分配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券规模,避免风险持续累积。继续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提高使用绩效。另一方面,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各类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核查、督查机制,对各类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关于未来地方债改革的主要方向,欧文汉表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财政部将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要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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