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1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通用电梯,证券代码:300931)股票价格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微信、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询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4、经董事会确认,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与本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预约的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届时将如期披露。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要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有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