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由双方另行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并以正式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未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1、基本情况
近日,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二六三企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通信”)与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签订了《中国电子云信创邮箱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从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拟围绕以企业邮箱服务为主的SaaS级企业通信服务需求开展工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承包各类电子系统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以及相关的建筑工程;承包有关电子行业和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从事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勘察设计、设备成套服务、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工程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电子系统成套设备的开发、研制、生产、展销和销售、服务;从事节能、环保及绿色能源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及大气环境治理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市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天燃气建设项目的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热力供应;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三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系统未发生同类交易情况,与中国系统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国系统经营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二六三企业通信有限公司
(一)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SaaS级企业通信服务,主要是在企业邮箱、企业网盘、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企业直播和企业移动等SaaS级企业通信互联网产品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合作领域的宣传推广、解决方案、产品开发与支持、平台运营与维护、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双方初步商定合作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在基于飞腾、鲲鹏、龙芯、海光、申威、兆芯等技术路线公有云企业邮箱服务的合作中,互为唯一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乙方提供邮箱产品及相关技术与运维服务,甲方提供相关的基础资源及产品销售和运营。在除企业邮箱产品以外的其他SaaS级企业通信互联网产品(如企业网盘、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企业直播和企业移动等)上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
2、甲方充分利用其硬件、系统、网络等基础资源视情况为乙方提供可供使用的公有云平台,用于产品适配、服务,并保障公有云平台本身的安全和维护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满足信创体系适配需求及符合甲方或甲方客户需求的企业邮箱产品或其它SaaS企业通信产品,并保障运行正常,提供相应的产品运维服务、产品运营服务和客户服务。
4、甲、乙双方相互给予充分的商务和技术支持,双方应积极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双方应共同努力对产品服务进行方案包装和产品服务的销售,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所得利益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信创体系产品相关资质的申请,如:信创体系产品资质认证等。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甲、乙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SaaS级企业通信互联网产品提供业务运营所需的基础云资源,并负责向其客户收取该类应用服务费用。
(2)甲方负责客户引荐、客户签约等相关市场拓展工作,并与乙方协商制定产品的资费、销售折扣与价格政策。
(3)甲方应按照后续双方就结算方法达成的一致意见及时向乙方结算。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账户等与合法经营相关的必要资料。
(2)乙方负责企业邮箱基础技术服务和增值技术服务以及其它SaaS级企业通信产品的系统软件的建设及运营服务,投入研发支撑、运维支撑、运营支撑、客户服务等必要人员,确保企业邮箱应用服务运营正常。合作期内,由乙方经营策略调整造成的邮箱停服等,乙方应提供保证甲方及甲方客户企业邮箱业务运营可连续的可执行方案。
(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与甲方业务平台互联(包括但不限于IDaaS、BOSS、蓝信、云管平台等),以保证邮箱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到期之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开展合作的,应重新签署协议。双方将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或行为不当,应及时釆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因该方之过失或不当行为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方须负违约责任。
属甲乙双方的共同过失或行为不当,则甲乙双方应按实际情况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系统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的核心企业、中国电子信息服务产品与服务的“出口”和现代数字城市业务的主要推动者与践行者。中国系统在原有高科技产业服务的基础上,聚焦中国电子现代数字城市战略,践行“安全为先、需求牵引、数据赋能、迭代发展”的现代数字城市建设理念,构建了行业+生态、产品+技术四轮驱动的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服务中国数字经济,成为中国领先的现代数字城市运营服务商,为世界提供城市信息化发展的“中国方案”。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从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本次合作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协议的能力。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由双方另行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并以正式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前三个月内及未来三个月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及计划
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如下:
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监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监事吴一彬女士计划在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5月7日(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
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董事长李小龙先生,监事谷莉女士,董事、副总裁JIE ZHAO先生计划在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5月7日(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1%),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则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5月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电子云信创邮箱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