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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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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9,93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2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63元/股,交易总金额为99,223,236.3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25,468,361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上限为50,936,721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790.38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为B882780435。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了《香江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7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055,8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2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1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24,195.8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9,93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2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63元/股,交易总金额为99,223,236.3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990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420,914.75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增城香江公司的发展需要,增城香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申请授信。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88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173,0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同时,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广州锦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锦荣投资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208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8日

  3、 营业期限:2000年09月28日至长期

  4、 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陈家林锦绣香江翡翠绿洲商业街A幢三楼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6、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验;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房屋租赁;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室内装饰、装修。

  8、 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09月30日,资产总额为6,794,336,886.93元,负债总额为6,512,401,578.02元,净资产为281,935,308.91元,2020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91,991,295.6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1)合同方:增城香江(乙方)、华兴银行(甲方)

  (2)综合授信额度金额:8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捌亿元整)

  (3)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至2023年1月18日止,综合授信额度不能循环使用,如至2021年7月18日,甲方未向乙方发放任何授信,本综合授信额度自动终止。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华兴银行(主合同债权人)

  (2)保证最高债权限额:8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捌亿元整)

  (3)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城香江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0,914.75万元,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3,718.01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56%;为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96.74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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