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1-02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于2019年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广东证监局发现公司部分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就相关事项责令公司公开说明。关于上述现场检查及公开说明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20-045号)、《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回复公告》(临2020-051号)。

  公司就广东证监局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持续对涉及公开说明事项的交易背景、交易资料和所涉人员等进行询问及核实。其中,公司于2018年12月支付嘉盛大厦“2012年基坑围护锚杆工程、基坑支护加固工程”款项分多次向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白建筑”)支付资金合计160,393,288.86元。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当时回复由于支护桩顶发生位移,周边道路出现裂缝等原因,公司委托茂名电白公司进行基坑支护加固工程及基坑围护锚杆工程是真实工程,不构成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

  后续公司持续对嘉盛大厦项目上述工程资料进行核查,但由于嘉盛大厦项目已完成整体对外转让,负责当时该项目的现场施工、监管和资料管理等人员的流动导致上述基坑维护工程具体施工资料和相关凭证的缺失,致使目前公司仍无法对工程造价及成本等进行重新审定核实。

  基于上述原因,由于目前仍无法确定上述基坑维护工程的工程造价和施工成本等,从上市公司治理及维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方面考量,公司视同上述基坑维护工程款160,393,288.86元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可能。同时要求粤泰控股方按照监管部门关于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定,在2021年4月30日前解决上述问题。经公司与粤泰控股方协商后,粤泰控股同意全额承担公司所支付的上述基坑维护工程款160,393,288.86元,并尽快提出相关归还方案,争取在2021年4月30日前解决上述问题。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若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未能完成归还上述视同被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一、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广东证监局于2019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广东证监局发现公司部分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就相关事项责令公司公开说明。

  公司就广东证监局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持续对涉及公开说明事项的交易背景、交易资料和所涉人员等进行询问及核实。其中,公司于2018年12月支付嘉盛大厦“2012年基坑围护锚杆工程、基坑支护加固工程”款项分多次向电白建筑支付资金合计160,393,288.86元。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当时回复由于支护桩顶发生位移,周边道路出现裂缝等原因,公司委托茂名电白公司进行基坑支护加固工程及基坑围护锚杆工程是真实工程,不构成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

  后续公司持续对嘉盛大厦项目上述工程资料进行核查,但由于嘉盛大厦项目已完成整体对外转让,负责当时该项目的现场施工、监管和资料管理等人员的流动导致上述基坑维护工程具体施工资料和相关凭证的缺失,致使目前公司仍无法对工程造价及成本等进行重新审定核实。

  基于上述原因,由于目前仍无法确定上述基坑维护工程的工程造价和施工成本等,从上市公司治理及维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方面考量,公司视同上述基坑维护工程款160,393,288.86元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可能。同时要求粤泰控股方按照监管部门关于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定,在2021年4月30日前解决上述问题。经公司与粤泰控股方协商后,粤泰控股同意全额承担公司所支付的上述基坑维护工程款160,393,288.86元,并尽快提出相关归还方案,争取在2021年4月30日前解决上述问题。

  二、控股股东还款措施

  为了解决上述事项,避免资金占用的可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多次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该工程的造价与成本问题。鉴于粤泰控股目前的资产、资金和融资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初步拟定以全资下属公司海南粤泰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受让粤泰控股的关联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方式冲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保持与控股股东密切沟通,督促其尽早解决,并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持续进行自查,加强内控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若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未能完成冲抵上述工程款的资金,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2、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四月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