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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2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名,实参会董事十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天河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广州穗江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州穗江拟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天河支行申请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整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全部债务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广州穗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1-021号)。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广州穗江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州穗江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申请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整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全部债务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广州穗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1-021号)。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西华路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广州穗江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州穗江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西华路支行申请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整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全部债务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广州穗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1-021号)。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城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开集团”)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发展”)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首城置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城开集团出资5,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城建发展出资5,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首城置业由城建发展合并财务报表。首城置业现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首城珑玺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首城置业拟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4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城建发展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城开集团按照持有的首城置业50%股权比例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本金按贷款总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城开集团本次因首城置业申请贷款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实质是城开集团为首城置业申请贷款按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具体反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城开集团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是考虑到城建发展已与公司合作多个房地产项目,城建发展为首城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首城置业50%的股权,且首城置业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城开集团本次因首城置业申请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实质是城开集团为首城置业申请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责任,未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反担保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为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21-022号)。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储架发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延长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保理公司受让下属/关联公司(下称“债务人”)的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以此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包括设立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要素

  (一)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具体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额度不超过40亿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

  (二)基础资产:由保理公司受让的下属/关联公司(下称“债务人”)的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三)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四)票面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增信措施:公司出具《付款确认书》,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六)发行方式:一次储架申报,分期发行;

  (七)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8个月。

  为保证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参与该项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储架发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公告》(临2021-023号)。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储架发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24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2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玖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天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西华路支行分别申请5亿元、5亿元、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均为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50%持股比例计算,向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玖亿元贷款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广州穗江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穗江成立日期:2020年08月17日;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179号之十八;法定代表人:袁俊;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广州穗江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项目。

  截至2021年2月285日,广州穗江资产总额3,580,529,886.22元,负债总额1,981,768,311.95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981,768,311.95元,净资产1,598,761,574.27元。2021年1月至2月份的营业收入为3,773.60元,净利润为3,773.6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州穗江拟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天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西华路支行分别申请5亿元、5亿元、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均为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50%持股比例计算,向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玖亿元贷款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广州穗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广州穗江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肆佰肆拾壹亿玖仟贰佰肆拾肆万柒仟壹佰捌拾伍元(小写金额4,419,244.71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85%。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柒拾肆亿肆仟零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744,044.3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广州穗江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穗江2021年2月28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0-02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债务人: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城置业”)

  ● 担保人/反担保中被担保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发展”)

  ● 反担保人: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开集团”)。

  城开集团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反担保金额:本次反担保金额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

  ● 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首城置业融资情况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首城置业拟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4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城建发展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城开集团按照持有的首城置业50%股权比例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本金按贷款总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城开集团本次因首城置业申请贷款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实质是城开集团为首城置业申请贷款按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具体反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城开集团本次因首城置业申请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实质是城开集团为首城置业申请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责任,未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首城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开集团与城建发展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首城置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城开集团出资5,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城建发展出资5,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首城置业由城建发展合并财务报表。首城置业现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首城珑玺项目。

  首城置业成立日期:2007年03月12日;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6号院甲5号楼;法定代表人:程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至2020年9月30日,首城置业资产总额为 5,939,398,058.54 元,负债总额4,005,250,105.69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3,318,307,164.59 元,净资产为1,934,147,952.85元。2020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270,587,947.83元,净利润为-6,479,875.91元。

  三、担保人/反担保中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城建发展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66.SH)。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2号楼19层;法定代表人:陈代华;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截至2020年9月30日,按合并口径,城建发展资产总额为133,097,302,127.32 元,负债总额为105,113,188,875.87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46,791,892,831.77 元;净资产为27,984,113,251.45元。2020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10,663,141 ,198.68元 ,净利润为1,961,662,903.40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按母公司口径,城建发展资产总额为52,004,696,519.56 元,负债总额为29,226,922,981.31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4,090,420,927.25 元;净资产为22,777,773,538.25元。2020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33,007,347.24元 ,净利润为2,766,599,950.39元。

  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首城置业拟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4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城建发展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城开集团按照持有的首城置业50%股权比例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本金按贷款总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反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反担保议案,同意首城置业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4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城建发展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城开集团按照持有的首城置业50%股权比例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本金按贷款总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反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是考虑到城建发展已与公司合作多个房地产项目,城建发展为首城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首城置业50%的股权,且首城置业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向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肆佰肆拾壹亿玖仟贰佰肆拾肆万柒仟壹佰捌拾伍元(小写金额4,419,244.71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85%。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柒拾肆亿肆仟零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744,044.3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首城置业的担保总额为零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城建发展的反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第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城建发展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2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储架发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延长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保理公司受让下属/关联公司(下称“债务人”)的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以此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包括设立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等)。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要素

  (一)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具体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额度不超过40亿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

  (二)基础资产:由保理公司受让的下属/关联公司(下称“债务人”)的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三)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四)票面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增信措施:公司出具《付款确认书》,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六)发行方式:一次储架申报,分期发行;

  (七)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8个月。

  二、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参与该项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21-017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司临2021-018号),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21-017号)、《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21-019号),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21-020号)、《关于为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司临2021-022号),于2021年4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21-020号)、《关于储架发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公告》(公司临2021-023号),于2021年4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19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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