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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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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宁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银行为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4月2日起增加中国银行为易方达宁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34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34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7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6日起,调低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托管费年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调低托管费年费率方案,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必要的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订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上述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公司对本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1年4月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将更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易方达宁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易方达宁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347,C类基金代码:011348,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1年3月2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4月2日。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宁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宁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易方达宁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现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1年4月7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如下提醒:

  一、在本公司官网(www.efunds.com.cn),或通过手机APP(易方达e钱包)以及易方达微理财微信公众服务号开户的自然人客户,需上传身份证件影印件。

  二、本公司需要登记、审核、持续核实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并留存相关资料。需要核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等。

  三、本公司需要登记、审核、持续核实非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并留存相关资料。需要核实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相关证明文件等。

  四、持一代身份证等无效证件开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应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客户存在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有效性不足,未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本公司将进行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简称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基金名称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118;场内简称:易基中小)自主板与中小板两板合并日起,基金名称将由“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为“易方达中小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安排的通知》,合并主板与中小板将于2021年4月6日正式实施。现将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变更,以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生效等相关事项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基金简称的变更

  自2021年4月6日起,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将发生变更,场内简称、基金代码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

  二、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主板与中小板两板合并日(2021年4月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将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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