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

  ■

  ■

  ■

  ■

  ■

  ■

  ■

  ■

  ■

  ■

  注:  1、以上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2、已签署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待到期后需按不超过本次审批通过的限额进行签订。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财务数据为2020年审计数,其中因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020年8月起并表,上表该公司为8-12月数据。

  2、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为拓宽融资渠道,利用资金集中资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公司运营持续稳健发展,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涉及的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全部为对本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上述担保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612,364.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3.90%,全部为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国药一致《公司章程》

  2、国药一致《董事会议事规则》

  3、国药一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1-08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执业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财务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公司就2020年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3.9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94.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9.34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教育、房地产、信息传输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以及制造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远芬女士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教育、以及制造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杰先生于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以及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李剑光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远芬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杰先生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李剑光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远芬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杰先生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就2020年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3.9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94.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9.34万元。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19年共计增加人民币199.91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完成数次并购,集团业务规模扩大,审计服务费用相应增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向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鉴于拟续聘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就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1-0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21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104,400.00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25,393.54万元。

  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刘勇、姜修昌、连万勇、吴壹建、林兆雄、林敏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 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基于公司所处医药零售及医药分销行业特点,以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下属企业众多,导致上表关联人总数预计超过百家,故汇总列示,主要关联人请参阅“四、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基于公司所处医药零售及医药分销行业特点,以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下属企业众多,导致上表关联人总数超过百家,故汇总列示,主要关联人请参阅 “四、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四、 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清明

  注册资本:312065.6191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221号六楼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 资产重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消毒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及针织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玩具、食用农产品、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2)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德辉

  注册资本:20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约路270号

  经营范围: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食品为主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凭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百货、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化妆品、电子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产品、电机设备及其零件、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设备、消毒用品的销售;保税区内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商品展示,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注册资本:75450.2998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含小包装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三氧化二砷、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蟾酥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小包装麻黄素)(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7月14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7月2日);组织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Ⅱ、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0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电子公告服务,含药品和医疗器械(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8月29日);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6月26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7月10日);销售医疗器械(Ⅰ类)、日用百货、化妆品、汽车、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卫生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会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医疗用毒性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4)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李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

  住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18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酒店、医药企业进行投资;中药材种植、开发;举办会议展览及商品展销;医药规划设计及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化学试剂、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玻璃仪器、医用配套电器、科教仪器;药品零售:零售保健用品、医疗器械配件;医疗电器修理、安装;家用电器修理;化妆品、日用品的销售;批发零售消毒杀菌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发危险化学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修理;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经营、精神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搬运、包装;停车场服务;食品经营: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医疗器械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医药技术开发、推广及技术咨询;会务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及市场营销策划;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电脑耗材、电脑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办公用品、文体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汽车租赁。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门诊部服务;诊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5)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壹建

  注册资本:50000.000000万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2号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健食品销售);药品零售;机械设备、医用防护用品的原材料、包装设备及材料、化学试剂(不含危化品)、医用配套电器、科教仪器、特殊防护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劳动用品、洗涤用品(不含危化品)、清洁用品(不含危化品)、保洁用品的销售;停车场服务;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日化用品、消毒用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玻璃仪器、办公用品、日用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的销售;药物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医药企业的投资及管理;举办会议展览、商品展销服务;房屋租赁及配套服务;计算机安装、维修;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医疗器械维修;电子产品维修;装卸搬运;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含金融业务,不得吸储,不得集资,不得理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6)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杰

  注册资本:175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21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西)、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三类医疗器械及二类(助听器除外)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学试剂及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除外)、玻璃仪器、日用百货、杂品、健身器材、纸及纸制品、家用电器、服装、一般劳保用品、照相器材、消毒液、化妆品的批发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普通货运,物流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房屋租赁;餐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仓储服务(国家专控除外);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中药饮片、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中医医疗服务;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计生用品、消杀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7)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买松

  注册资本:8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58-1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第二类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销售(以许可证核定的项目为准);保健食品经营;仓储、装卸、搬运服务,玻璃仪器销售,医药产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品展览展示,房屋及设备租赁,消毒、消杀用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美容美发用品、化妆品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食品、不含乳制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8)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习燕

  注册资本:78063.743400万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589号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三类: 6822-3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2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1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3、4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3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30-2、3、4医用X射线设备,6840-8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54-2、3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2-1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二类: 6821-14、15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5、6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3、5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5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40-1、2、3、5、7、1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6854-5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1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8-2、3、4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医疗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日用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药品及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药品物流配送及技术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房屋租赁,场地、仓储及柜台出租;电子产品、消毒剂、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9)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进雄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沂河东路101号

  经营范围:销售:Ⅰ、Ⅱ、Ⅲ类医疗器械(以备案凭证和许可证为准);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洗化用品、健身器材、医用玻璃仪器、保健品、保健食品、发电机、医院药房自动化设备、服装、劳保用品、防护用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装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消杀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货架、托盘、仓储设备、自动化存储设备及相应的软件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及售后服务;货架及仓储设备的租赁;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设备的集成服务;机电电子产品、仪表仪器、电脑办公耗材的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批发、零售、安装、维修;安防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打印设备、家用电器、电源设备、计算机的系统集成服务和综合布线服务;工程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10)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少林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建设路10号A段第二层西侧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药品)、医疗器械、终止妊娠药品、纺织品、化妆品、保健品、消毒剂、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文体用品、办公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健康产品、美容产品、互联网化妆品的销售,生活美容,物流配送,医药商品储存,普通货运,冷藏药品第三方物流,医药商品委托储存及配送,冷链商品委托储存及配送,冷藏保鲜服务,冷链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车辆租赁,机器设备租赁,美容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主要关联方财务数据

  鉴于关联方众多,主要关联方财务数据汇总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上述各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药品经营特点,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经常性发生,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签订协议。同时根据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需要续签协议时,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办理。

  2、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的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其它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分销和零售,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由于医药产品种类繁多,经营具有持续性特点,公司从关联方采购部分其代理产品,同时将产品向关联方销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因此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还会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比例较小,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2021年将继续延续以前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

  七、 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经从公司董办获悉有关国药一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和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需要与相关关联人继续发生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有关关联交易的材料,同意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国药一致主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1-10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拟用自筹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广州医疗供应链”)、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医药”)、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大”)提供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财务资助”)。

  公司或国大药房对被资助对象的持股情况及本次财务资助的最高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情况如下:

  ■

  鉴于被资助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且该等主体未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