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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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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将从 2021年4月6日起,对以下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

  (注: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办理时间

  自2021年4月6日起,投资人可在开放日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上述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上述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上述基金是否开放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上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三、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及共同代销上述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销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信息披露办法》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二)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五、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份额,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转换全部剩余份额。各基金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另设规定,具体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开通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98700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engyue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各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上述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投资者在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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