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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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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涂鹏先生之女涂怡媛女士的《关于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涂怡媛女士于2020年3月2日至2021年1月13日之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涂怡媛女士于2020年3月2日至2021年1月13日之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期间的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累计买入126,500股,累计卖出130,500股,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情况后,积极核查并了解相关情况,涂鹏先生及涂怡媛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及措施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涂怡媛女士本次累计买入126,500股,累计卖出130,500股,按照先进先出的方法计算,在扣除交易税费后累计盈利人民币68,880.62元。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涂怡媛女士短线交易所获盈利68,880.62元已上交公司。

  2、此次短线交易系涂怡媛女士不了解证券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致,该等交易均为其本人操作,系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涂怡媛女士向公司董事会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未来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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