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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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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转股代码:191574 转股简称:华体转股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74,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本次梁熹先生质押7,053,949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9.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120,924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1.69%,占公司总股本的7.08%。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8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2%。本次梁钰祥先生质押1,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钰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066,11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0.56%,占公司总股本的5.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股总数为67,981,446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0,079,70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4.25%,占公司总股本的21.0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担保事项的规定,质押物市场价值下降,追加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50%,质权人代理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在30个工作日内追加担保物,追加的资产限于华体科技人民币普通股,追加质押后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不得低于当期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200%,追加质押的具体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追加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200%)/追加办理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追加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

  在出现上述须追加担保物情形时,出质人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保证追加提供相应数量的华体科技人民币普通股作为质押标的,以使质押资产的价值符合上述规定。

  公司已出现上述追加质押的情形,故本次质押是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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