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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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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7,74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245期、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275、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460

  ●委托理财期限: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245期产品期限为91天、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275产品期限为181天、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460产品期限为18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2月3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信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91天)

  ■

  2、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181天)

  ■

  3、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180天)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所选择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在上述结构性存款存续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91天)

  ■

  2、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181天)

  ■

  3、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210460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245期

  该产品本金投资于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2、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0275、210460

  本产品是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为上市银行,中信银行(证券代码:601998)、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主营业务稳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对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的选择标准,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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