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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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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2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增加融资授信机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3,85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8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及《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增加融资授信机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保字2021-164号),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金汇”)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3月30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青岛海联金汇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青岛海联金汇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021年3月30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青承高保字2021-053号),同意为青岛海立美达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美达模具”)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3月30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海立美达模具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海立美达模具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青岛海联金汇及海立美达模具各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817.29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66%。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6,817.29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66%。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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