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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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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为华发集团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华发集团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96.85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华发集团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华发集团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系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止2021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4.71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已经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拟作为发行主体,以承包商及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为基础资产,开展储架式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下简称:“供应链ABS”),以上述供应链ABS相同的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供应链ABN”)。本次供应链ABS及供应链ABN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两年,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

  为推动本次供应链ABS及供应链ABN的顺利进行,华发集团及公司拟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公司及供应链ABS、供应链ABN涉及的下属项目公司的每笔基础资产以出具《付款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方式,确认按其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形式提供付款承诺。公司拟出具《反担保承诺函》,就公司及参与供应链ABS、供应链ABN的下属项目公司作为实际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在供应链ABS、供应链ABN存续期内不发生任何触发华发集团共同付款责任的事件,同时,公司拟于供应链ABS、供应链ABN存续期内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1%向华发集团支付风险补偿金,并承诺以未来指定的项目收益对华发集团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为《反担保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相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时止。

  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产品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1986年5月14日成立,注册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978.97万元,法人代表李光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5]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发集团总资产为361,840,497,311.93元,负债总额为254,773,928,679.55元,净资产为107,066,568,632.38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269,254,153.65元,净利润5,051,458,815.94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华发集团总资产为455,663,830,344.12元,负债总额为327,390,954,310.11元,其中,长期借款为79,741,647,223.34元,流动负债为197,052,749,141.75元,净资产为128,272,876,034.01元;2020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5,525,635,359.77元,净利润3,757,382,800.81元。

  (二)关联关系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487%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相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时止;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系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21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4.71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59.1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9.87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推动本次融资的顺利进行,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拟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6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6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贷款及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贷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

  上述贷款及授信事项以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财务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谢伟先生兼任财务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许继莉女士兼任财务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

  3、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5、住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88,463.05万元,净资产为509,281.1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5,538.08万元,净利润为66,695.11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执行的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关联融资对增信措施要求较低,额度更有保障,资金审批及发放效率较快,使用灵活,更能有效支持公司资金需求,对公司现金流有着积极正面的稳定作用,亦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具体期限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融获准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本期注册金额用于满足华发股份于2021年5月5日到期的50亿元超短融批文的续期需求,偿还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本息、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性资金等(具体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7、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融事宜,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超短融注册有效期及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超短融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融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负责本次超短融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局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超短融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超短融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超短融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融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超短融的发行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融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融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超短融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超短融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融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500股,公司总股本由2,117,219,616股变更为2,117,188,116股,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根据上述修订,重新制定《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

  至2021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3、5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 特别决议议案:2、5、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1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四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2021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计划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不含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1,200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单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事项。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并具体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包括股权及债权方式,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及开展后续项目开发经营等相关用途)及其他相关产业直接投资事项。同时授权董事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额。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产品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及其他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2021年度公司计划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681.95亿元的担保额度(含上一年度存续至2021年度的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动2021年度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计划,结合2020年度担保情况,2021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681.95亿元的担保额度(含上一年度存续至2021年度的担保)。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一年度存续的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与反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含关联方。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附表未列举但新取得项目的子公司,下同);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其他联营合营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参股的联营合营公司及附表未列举但新取得项目的联营合营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融资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融资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6、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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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上述为其他公司担保均为上一年度已履行相应程序且存续至本年度的担保及反担保。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均为上一年度已履行过决策程序且存续至本年度的担保及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对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均为上一年度已履行过决策程序且存续至本年度的担保及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止2021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4.71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59.1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9.87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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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担保计划中部分公司为2020年度新设立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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