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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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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并指定葛娟娟女士、解丹女士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华英证券《关于变更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解丹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华英证券决定授权徐文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解丹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的持续督导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葛娟娟女士和徐文强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解丹女士在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徐文强简历

  徐文强,男,金融学硕士,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曾参与了东方海洋非公开发行股票、美邦服饰非公开发行股票、德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等项目。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1】第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说明,并在2021年4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会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更好的完成回复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问询函》将延期回复并对外公开披露。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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